《驚天大案》第234章 白岩溝剿匪戰(2)

作者:筆繪流年·1個月前

開庭當天,據說人山人海,法庭內外擠滿了人,都盼著他能被重判。

最終法院是如何判決的呢?勞教三年。

彬子當庭大怒,表示不服,意思是我又沒得逞,最多算個未遂,憑什麼判我三年?並揚言出來以後一定要報復。

有個好父親確實管用,老邵透過各種運作,三年刑期不到一年,就把兒子給弄了出來。

邵江彬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更加猖狂,繼續惹是生非。

他父親一看,這樣下去可不行,再鬧出大事可如何收場。

恰在此時,一九八五年國家推行了新的徵兵法,原來是由部隊到地方選兵,現在改為地方首接向部隊送兵。

於是,老邵把兒子送進了部隊。

邵江彬成了湖北總隊駐襄陽古驛鎮西支隊六中隊一排的武警戰士,負責襄北勞改農場五分場的看押任務,看管勞改犯。

他完成了一個華麗的轉身,從一名犯人,變成了看管犯人的人,這確實有些諷刺。

邵江彬頑劣歸頑劣,但到了部隊之後,他本身有些武功底子,再加上刻苦訓練,不僅練得身強體壯、人高馬大,軍事素質也是有口皆碑,曾在部隊比武時拿過二等獎,而且槍法相當準。

家庭條件好,個人軍事素質又高,邵江彬無形中便有了優越感,甚至看不上其他戰友。

比如,後入伍的排長江波,各方面條件都不如他,卻當上了代理排長。

這事讓邵江彬心裡很不平衡,覺得不講道理,憑什麼他當排長,自己哪點不比他強?

因此,他開始不服管理。

江波是個比較耿首的人,說話辦事一板一眼,不會拐彎抹角,兩人便因此有了隔閡。

咱們再來說一下耿學傑。

他和邵江彬是河南老鄉,一九六九年出生,比彬子小一歲。

小夥子個頭不高,沒什麼主見,性格也沒那麼剛烈。

他入伍之後,被分配去養豬,得了個“好活”。

兩年時間裡,他始終悶悶不樂,覺得是家裡窮,沒給排長送禮,才成了豬倌。

一九八八年十月七日下午,邵江彬不知因為什麼事,又和排長慪了一肚子氣。

後來碰到耿學傑,兩人便溜出軍營,找了個小飯館,邊喝邊聊。

具體聊了什麼,外人無從得知,但話題肯定離不開排長,不外乎是兩人一同發洩不滿。

結果,越說越來勁,越說越生氣,藉著酒勁,決定晚上幹掉排長,然後攜武器潛逃。

說白了,就是一時衝動,逞一時之快。

畢竟還是兩個孩子,一個當年二十歲,另一個才十九歲。

而且,他們並沒有計劃好殺人之後的逃跑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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