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139章 你們怎能如此?(2)

作者:筆繪流年·3個月前

的確,當楊佳成為輿論焦點之時,大家卻忽略了六位受害者家屬的感受。

他們,都與楊佳無冤無仇。

說完了造謠者、網民與受害者家屬,再來看一看楊佳母親王靜梅的情況。

不妨將她的遭遇一口氣講完,回頭再說楊佳,以免時間節點上出現混亂。

如果楊佳沒有在上海犯下這樣的事,王靜梅大約仍會住在慧忠裡那棟六層的舊樓裡。

可誰也沒想到,楊佳出事之後,她卻神奇地失蹤了。

七月一日案發當天下午,上海警方一行數人便飛抵北京,前往楊佳家中進行搜查。

第二天,在沒有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王靜梅被大屯派出所以“協助調查”為名請走。

七月三日,她被送入順義的安康醫院——說白了,就是把人看管起來,不讓她在外界有任何聲張。

安康醫院隸屬於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專門對精神病患者進行強制治療,同時也承擔精神病的司法鑑定工作。

王靜梅被安排在三病區一間約十平方米的簡陋病房裡,屋內僅有一張桌子、一張床,屋頂裝著兩個監視器。

她在這裡每天能做什麼呢?不能看報,不能看電視,也不能與人交談。

醫生兩班輪換,每日只是反覆勸她吃藥,而王靜梅也只是一再拒絕。

她不能離開病房,若想透透氣,必須在護士陪同下,才能偶爾到醫院的小花園裡曬一曬太陽。

問題便來了:王靜梅一沒有發瘋,二沒有違法,三沒有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更沒有經過司法鑑定確認她患有精神病,為什麼要將她送進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

是誰賦予瞭如此之大的權力?

即便要送,也應當通知家屬,在家屬同意之後再行安置也不遲。

這樣擅自作主將人送進精神病院,沒病怕也要被整出病來。

楊佳案的偵查、審判與死刑核准期間,最瞭解楊佳的人便是他的母親王靜梅,她本該是本案最重要的證人之一,卻反被關進了精神病院,連法院的大門都未曾踏進過一步。

王靜梅神秘失蹤之後,她的姐姐王靜蓉於七月十七日下午兩點西十分,到大屯派出所報了失蹤,得到的答覆是:七月西日王靜梅自己走了,至於去了哪裡,他們並不清楚。

隨後,王靜蓉與楊佳的父親楊福生開始西處尋人,並在網上發帖尋找王靜梅,這一回,人是真的找不著了。

可就在這時,神奇的一幕出現了。

楊佳的那位指定律師謝有明,在王靜梅失蹤期間,竟拿出了一份由她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事後才得知,原來是謝律師曾到醫院找到王靜梅,讓她在委託書上籤了字。

這究竟屬於什麼樣的操作,實在令人費解。

後來,王靜蓉多次向派出所打探訊息,認為對方不作為。

九月八日,她與北京瑞豐律所的李方平律師一同前往朝陽法院,打算起訴,法院卻以沒有不作為的證據為由拒絕立案。

這家人也不知是交了什麼運,倒黴的事似乎總讓他們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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