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曙光不是一首留在深圳嗎,想來也混得並不如意。
兩人一商量,橫豎都是個死,與其苟延殘喘,不如從容燃燒。
於是,滕典東帶著妻子,與左曙光一道重返雲南,準備放手一搏,剩下的事,便聽天由命了。
回到昆明,楊政委給團伙成員開了一次思想動員會,再次強調組織紀律:放下包袱,不要存有什麼退出、逃跑、舉報的歪念頭。
不管是誰,只要違反,哪怕追到天涯海角,也絕不放過。
如今人馬又齊了,那便重整旗鼓,另開張。
而且,楊政委還提出了一個新的“創收”門路——搞敲詐。
原來,前些時市局開了個表彰會,表彰在抓嫖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
楊政委從中大受啟發,萌生了拓展業務範圍的想法。
近期以來,在滇池邊以及附近的大小公園、草叢樹叢裡,到了晚上,常有一些談物件的,或是談“別人物件”的男女。
楊天勇想利用他們“玩車震”的時候進行敲詐,索要錢財,這樣不就能來錢了嗎?
楊政委看準這門“業務”後,還把人員分成了兩隊:他自己帶著楊明才和滕典東,肖司令則帶著肖力、柴國利和左曙光。
兩個隊搞一場業務大比拼,看看哪一隊的業績更好。
然而,誰也沒有料到,正是這場業務比拼,竟引出了一樁驚天冤案——那便是後來震驚全國的杜培武案。
一九九八年西月二十日下午,石林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俊波來昆明市局開會。
散會後,他找到通訊處的王小湘——也就是杜培武的妻子,兩人準備一起共進晚餐。
小湘開著單位的一輛藍色昌河警車赴約。
飯後,兩人將車停在海埂路與西山索道之間的一片空地上。
先是說了一番甜言蜜語,隨後那輛小昌河便開始隨之輕輕搖晃起來。
此刻楊天勇在做什麼呢?他正要開展那場“業務大比拼”。
此時他隨身帶著配槍、手銬,楊明才也穿了警服,拿了一副銬子,滕典東負責開車,三人正在西處尋找下手的目標。
說來也巧,正好看見這輛藍色昌河停在那裡有節奏地震動,不用問,車裡必定有私情。
有人或許會問,那輛昌河不是警車嗎,難道他們沒有看見?
唯一可能的解釋是,車身沒有塗裝標識,只掛了警用車牌,而當時他們極可能是從車身側面靠近的,並未留意,更不曾想到這會是一輛警車。
如果看清了那副車牌,他們大機率是不會動手的。
楊天勇悄無聲息地靠近那輛昌河,開啟手電往後座一照,確認裡面有人後,便啪啪地敲擊車窗,喝令將車門開啟。
這一下,將車內的王俊波和王小湘嚇得不輕,兩人沒敢吭聲,慌忙整理好衣服。
王俊波畢竟是個副局長,很快便恢復了鎮定,衝外面喊了一嗓子:“敲什麼敲?你們是幹什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