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喜歡陳默,要怪只能怪陳默的家人太傲慢。
但退一萬步來講,誰讓陳默在家裡沒有話語權呢,如果沈杳就這麼嫁給他,恐怕要面臨的就是一輩子被審視。被評判,日子還過不過了?
她的面子往哪兒擱。任務積分還要不要了?
沈杳可不幹。
“陳默,戒指很漂亮,”沈杳伸出手,陳默的眼睛漸漸亮起來,裡面的緊張如同潮水般退去,他以為,一切要如願了。
但是下一秒,他臉色灰白。
因為沈杳伸出手把戒指盒蓋上了,又推回了陳默手裡,陳默不願意收回去,兩人推拒著,紅絲絨盒子悄然落地,發出悶響。
裡頭的戒指蹦了出來,在地上滾了幾圈,滾進了沙發底下,被黑暗掩埋。
沈杳嘆了口氣,收回手捏緊手裡的包:“陳默,你很好,真的,但是...老話說門當戶對不是沒有道理的,我們不合適。”
“我找了人幫我搬家,今晚就搬。”沈杳說完,不給陳默機會,轉身下了樓。
感情嘛,就是要跌宕起伏才足夠刻骨銘心。
沈杳在心裡給陳默說了聲抱歉,畢竟他確實挺無辜的,她還從沒有遇見過這樣柔軟的男人。
一個多小時,陳默看著工人們進進出出地搬東西,僵在原地一動不動,渾身發冷,終於,一陣天旋地轉後,陳默直直地倒在地上。
淚水從眼角滑落。
陳默再醒來的時候是在醫院,他眼珠轉了轉,看見病房裡人很多,幾個護士,他爸媽,他哥,還有他哥的助理,就是沒有她。
陳默艱難地開口,嗓音滯澀:“她呢?”
陳家人都躲閃著陳默的眼神,陳默只好看向陳辰的助理小何,小何看了一眼陳辰,往前走了幾步:“沈小姐她...已經離開海城了,具體去了哪裡,我們不清楚。”
陳默閉上眼睛,一個字都不想和他們說。
陳爸走到病床邊,厲聲呵斥陳默:“你看看你現在什麼樣子,為了一個女人頹廢成這樣,你再看看你哥,在公司裡付出了多少心血...”
“爸,我想進公司,”陳默呆呆地看著天花板,繼續說,“給我找點事情做吧。”
沈杳離開了海城,她有了一小筆存款,足夠她玩個三五年的,她其實去了雲城的一個小鎮,在那邊旅居,住個三五年。
而陳默,他進了華盛,進公司從最普通的小職員做起,好像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以前的遲鈍和沉悶完全消失了,被一種勢如破竹的銳利和鋒芒取代。
短短三年時間,他就做到了總經理的位置,沒有人質疑他的才能。
他收購了原來的那個小公司,把所有說過沈杳是撈女。或者是背地裡說過沈杳任何壞話的老同事們全都開除了,不開除也行,可以允許他們留下繼續做保潔。
陳默沒有搬回家,只是每週發條資訊問候一下,除此之外,每天下班就待在和沈杳一起住的那個公寓裡,重複著她在的時候的軌跡。
買菜。做飯。散步......有的大爺會問他女朋友去哪兒了,陳默不說話,大媽就扯住大爺的袖子不讓再問,叮囑他一個人要好好注意身體。
陳默的狀態真的不好,閒下來的時候比以前還沉悶,不,以前叫做沉悶,現在是陰沉。
他後來真的養了一隻小兔子,是一隻可愛的垂耳兔,膽小敏感又怕驚嚇,養了好久好久,兔子才喜歡上了他,根本離不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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