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統少將,寫諜戰出名不奇怪吧》第069章 毛人鳳的批改(1)

作者:老張5592·3個月前

第069章 毛人鳳的批改

臺北的清晨來得比香港晚一些。

十一月底的天亮得遲,六點半鐘,保密局院子裡的榕樹還籠在一層灰濛濛的霧氣裡。毛人鳳比平時早到了半小時。他脫下大衣掛在衣架上,走到辦公桌前,看到桌上放著一隻牛皮紙信封,沒有貼郵票,封口處蓋著一個圓形的保密戳。王升從香港派人送來的,昨天傍晚到的,他當時沒來得及看,讓人直接放在了桌上。

他坐下來,拆開信封,抽出裡面的稿紙。厚厚一疊,用回形針彆著,頁角整齊,沒有褶皺。第一頁的標題是《黑名單上的人》,下面一行小字——“李少將著”。他把標題看了兩遍,靠在椅背上,開始讀。

前三章的內容他讀得很慢。不是品味文筆,是在找問題。第一章寫香港陷落,訓練班畢業的青年奉命潛入香港;第二章寫他集結了幾個同樣沒有經驗的年輕人,組成了一個鋤奸小組;第三章寫他們第一次行動,殺了一個漢奸,但自己也暴露了,上了日本人的黑名單。

毛人鳳讀完第三章,把稿紙放在桌上,拿起紅筆。他翻到第一頁,主角出場的段落——“此人姓齊,名恕,字公瑾,畢業於息烽訓練班,代號‘齊公子’。”他在“齊公子”三個字上畫了一個圈,筆尖停在紙面上,想了片刻。

“齊公子?齊家治國的齊?不好。”他自言自語,聲音不大,在空曠的辦公室裡顯得很輕。他把筆帽拔下來,在旁邊寫了三個字——“許忠義”。寫完又補了一行批註:“忠義救國,這個名字好。當年戴老闆在江南成立忠義救國軍,打鬼子是真賣命。”

他對這個改名頗為滿意。許忠義,忠義救國,既是名字,也是志向。他彈了彈稿紙,繼續往下看。

翻到第二頁,他又停了下來。“息烽訓練班”幾個字印在那裡,白紙黑字。毛人鳳知道息烽訓練班的主任是誰——不是他。他只是副主任,上面還有人。這個細節別人不注意,但軍統。保密局系統裡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他皺了皺眉,拿起紅筆,把“息烽”兩個字劃掉,在旁邊寫了另一個訓練班的名字。那個訓練班開辦得稍晚一些,規模不如息烽大,但他是主任,正職,一把手。

訓練班的名字改了,裡面的“毛主任”也得改。毛人鳳本來想留著“毛”字——自己的姓,看著順眼。但他轉念一想,筆尖懸在紙面上方,停了幾秒鐘。吳景中的事還沒過去,老總統現在看到“毛”字就頭疼。不是對他毛人鳳有意見,是對所有姓毛的人都有意見。他咬了咬牙,把“毛”字劃掉,改成“王”。

反正軍統。保密局系統內的人都知道那個班兒是自己主持的就行了。他對自己說。

改完之後,他把前三章又通讀了一遍。這一次他讀的不是問題,是內容。主角許忠義,一個剛從訓練班畢業的年輕人,沒有經驗,沒有資源,帶著一群同樣沒經驗的人在香港搞鋤奸。第一次行動就差點暴露,靠著一股蠻勁才脫了身。他想起《潛伏》裡的翠平,想起《懸崖》裡的顧秋妍,那些“不專業”的特工反而讓讀者喜歡。為什麼?因為真實。大多數人不是天生的特工,他們是被人從教室裡。從家裡。從田地裡拉出來的,穿著不合身的衣服,握著還不太會用的槍,去做一件比死還難的事。

毛人鳳提筆在稿紙空白處寫了一句批語:“此書可讀。”寫完之後,他看著這四個字,覺得自己大概是瘋了。一個保密局的局長,給一個被自己排擠。又追殺了大半年的前軍統少將的小說寫批語,還寫“此書可讀”。他把筆放下,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

他把改好的稿紙整理好,裝回信封。他拿起鋼筆,在信封背面寫了幾行字,字跡潦草但清楚——“轉王升:一。按上述修改意見通知沈逸川;二。拔一千塊港幣,作為稿費之外的額外獎金。”寫“一千塊”的時候,他筆頓了一下。不是心疼錢,保密局每月的特支費不少,一千塊不算什麼。他是在想沈逸川收到這筆錢會是什麼表情——那個在香港寫小說養家餬口的落魄少將,收到保密局局長的獎金,是會笑,還是會罵?

他搖了搖頭,把信封放在桌角。

秘書敲門進來,手裡拿著一摞待籤的檔案。毛人鳳簽了幾份,把信封拿起來,遞給秘書。“這個,儘快發出去。香港那邊等著。”

秘書接過信封,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字,嘴唇動了動,欲言又止。毛人鳳正在籤最後一份檔案,沒有抬頭。秘書站在那裡,糾結了幾秒鐘,還是開了口。

“局座,有句話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說。”

“您給他改稿子,還給他發獎金?他可是——”秘書沒有把話說完,但意思很明白。他可是被保密局追殺了大半年的通緝犯,他可是寫了《潛伏》和《懸崖》把軍統和保密局罵得狗血淋頭的人,他可是把吳景中送進監獄的人。

毛人鳳把鋼筆插回筆筒,抬起頭看了秘書一眼。那種看不是審視,也不是責備,是一種“你不懂”的看。他擺了擺手,說了一句:“你不懂。這個人有用。”

秘書張了張嘴,沒有再問,拿著信封轉身出去了。門關上了,辦公室裡只剩下毛人鳳一個人。

他點了一根菸,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榕樹。樹是1949年種的,種下去的時候只有一人高,如今長到了二層樓。樹比人長得快,他每次看到這棵樹都會想起這個念頭,但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

他在想沈逸川。那個人能寫,有讀者,有名氣。在香港,他的小說家喻戶曉;在臺灣,從老總統到普通百姓,都在看他的書;在大陸,連白公館裡的戰犯都在傳閱。殺了他容易,派個人,一顆子彈,一了百了。但殺了之後呢?那些秘密還在他腦子裡——不是軍統的機密,是他寫小說的本事。他的家人會到處告狀,香港的報紙會天天罵保密局,那些還在臺灣的老軍統會人人自危。毛人鳳要的不僅僅是沈逸川的死,他要的是沈逸川的筆。

他用他的筆寫軍統的事。寫軍統抗日的事。寫戴老闆和毛人鳳“英明領導”的事。那些事不全是假的,軍統確實抗過日,戴笠確實做過事,他毛人鳳也確實在情報工作上花了心血。只是沈逸川之前只寫了陰暗的那一面,現在他要用錢。用材料。用壓力,讓沈逸川把光亮的那一面也寫出來。

他深吸一口煙,把菸頭掐滅在菸灰缸裡。菸頭的火星在黑暗中閃了一下,徹底熄滅了。

“一千塊港幣,買他一支筆。”他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空,自言自語,聲音低到只有自己能聽見,“不虧。”

辦公桌上的檯燈還亮著,照在那隻牛皮紙信封原本放著的位置上,留下一塊淺淺的壓痕。窗外的榕樹葉子被風吹得沙沙響,像是在翻一本永遠翻不完的書。遠處有汽車喇叭聲,短促地響了一下,又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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