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嬌嬌,我把糙漢撩紅了臉》第414章  留宿趙安和家(1)

作者:小蘑菇·10天前

趙安和輾轉反側了好久,他想著什麼時候才能和秦瑞雅一起住在一棟房子裡面。

可以不用住在一個房間裡面,只要能讓他每天都看見秦瑞雅,他就很開心了。

每天都能在早晨的時候看到自己最想見的人,這是他最想要的生活,也是他最希望的日子。

經過一夜的折騰,趙安和還是沒有睡著。

他看了一眼時間已經到了早上六點,他洗漱完,穿好的衣服,開著車到了秦瑞雅家樓下。

“寶寶,起床了,我來接你上班了。”

秦瑞雅聽到了趙安和的聲音,暗道這破鬧鐘怎麼沒按時響呢?

她定睛一看,今天是週六,不上班的啊!

“趙總,今天是週六,不上班的啊!”

趙安和根本就沒有在意到秦瑞雅說的今天是週六,而是十分在意他叫自己“趙總”。

“不是和你說了,不要再叫我趙總了嗎?”

秦瑞雅被他這麼一說是徹底的清醒了。

“安和,今天是週六呀!如果今天我們要是去上班的話,那你可得給我算工資。”

“誰說我要帶你去上班啊?我在自己女朋友面前可不是一個資本家,我到你家樓下了,你收拾一下,咱們一會兒去商場買東西。”

趙安和昨天可是研究了一晚上《如何讓女朋友更愛你》這本書。

這本書可是教授了不少的案例,其中就有陪女朋友逛街,吃飯這一項。

既然兩個人都已經在一起了,就應該有單獨的生活,而不是整天就是工作。

雖然他是婕斯出了名的工作狂,但是現在有了女朋友,他也要分出很多的時間給女朋友才行。

秦瑞雅連忙說好,便結束通話了電話。

她跑到衛生間看著自己腫起來的眼睛,和深入骨頭的黑眼圈,深深的哀嚎了一嗓子。

為什麼趙安和不能提前跟自己說要來跟她一起吃飯,逛街呢。

他要是早說的話,昨天她也就不會熬夜看球,還吃了那麼多的垃圾食品了。

秦瑞雅背了趙安和第一次送給自己的包,那是一個奢侈品牌,經典款的包包,比較適合小女生背。

這款包包是當時趙安和的助理去挑選的,趙安和當時的那個助理眼光就十分毒辣。

他當時就已經看出來趙安和秦瑞雅兩人,可能以後會有一段感情,所以便總是助攻他們兩個。

秦瑞雅著急忙慌地收拾了半天,幾乎將衣櫃裡所有的衣服都翻了出來,也沒有找到應該穿哪一件去。

吳曉彤被她吵醒,走過來看著滿屋子的狼藉。

“我說祖宗啊,今天不是週六嗎?你起來這麼早幹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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