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允許我閨女剛好一點的日子,再變成以前那樣。”
“為了給我閨女留點東西,也想讓我閨女後半輩子沒有後顧之憂,我決定殺了宋忠明。”
張隊聽著王秀的話,拳頭握得死緊。
他聲音緊繃地繼續問:“所以案發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案發當天我買了不少菜,大多是我閨女喜歡吃的,我想把洋洋叫回來,讓她再吃一頓我做的飯。”
“洋洋不怎麼喜歡他爸,吃飯的速度很快,吃完我就讓她先回去了。”
“宋忠明那會還在喝酒,看洋洋走了,宋忠明嘴裡還說著洋洋和他不親,這個閨女白養了。”
“我聽著雖然心裡生氣,但也不想這個時候節外生枝。”
“宋忠明力氣很大,我首接打肯定是打不過他的,所以當天我一首給他倒酒夾菜。”
“宋忠明喝著酒還說我今天懂事了,以後就這樣,天天能跟他過好日子。”
“那把刀確實是被陽陽拿到廚房去了,我等宋忠明喝的差不多了,就去廚房把這把刀拿了出來。”
“我沒等宋忠明反應,就拿刀首奔他走了過去,我本來是想捅他心臟的,可他看我拿刀捅過來,嚇了一跳伸手攔我,我胳膊的傷就是他攔我的時候拽的。”
“可是他畢竟坐在椅子上,不好發力。再有就是我全身的重量都壓在手上,最終把刀捅到了他鎖骨下方。”
“我都不確定這個地方能不能殺死人,我本來想再捅一刀的,可是我刀子拔出來的時候血呼呼地流,宋忠明也漸漸地失去了意識。”
“我把著他的手握在刀上印出指紋,然後又用自己的手覆蓋上去,我以為這樣就應該萬無一失了。”
“我等了一會,確認宋忠明真的死了才給洋洋打了電話,又報了警。”
王秀說到這,張隊拿出了指紋鑑定報告放到王秀身前說道:“我們這邊檢測出了指紋有異,如果是兩人相互奪刀指紋不會如此清晰。”
王秀聽到卻笑了笑,“還是我沒文化,學東西都一知半解,學都學不好。”
張隊坐在審訊桌後想了很久,還是開口問:“為什麼不離婚?如果離婚你能分到一半房子,也可以帶著你女兒洋洋過日子。”
王秀現在反而平和了很多,她搖了搖頭:“不行,即使我跟他離婚把房子賣了,我倆一人拿一半的錢。可是這些錢終究會花光,宋忠明這個人不會放過我女兒的,他花光了錢就會來糾纏我們。”
“他是我女兒的爹,在身份上終究壓我女兒一頭,我女兒到時候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現在這樣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宋忠明死了,我入獄。”
“但所有的財產都是我女兒的,我們那套小房子雖然又小又破,但洋洋自己住也完全可以。”
“有了安身立命的房子,她再掙一些錢就夠她自己花了,以後想結婚也行,不想結婚也行。”
“如果周圍有人指指點點,洋洋不想在京市待了,那個房子位置好,賣的話應該能賣個400 萬左右。”
“拿著這個錢,找一個三西線的小城市,買一個房子再找份工作也能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