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燃看向那名代理律師。
對方衝他挑釁一笑。
他繼續調出證據。
“這是我方收集到的證據截圖,林偉才因在社交平臺、新聞媒體上釋出不實言論導致全網討論量突破幾十萬,這還叫沒有實質性影響?他引導群眾對我方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根據律法,已經達到誹謗造謠的最高標準。”
“被告只是想尋求幫助,並不知道會造成如此大範圍的傳播,主觀上不存在惡意觀念,這是意外狀況。”
“噢?既然他不存在惡意,那為什麼明明第一次就已經造成惡劣影響,第二次還要釋出影響我方當事人的言論?分明是想借此綁架我方當事人。”
“……”
兩名律師你來我往,一一反擊。
陪審團的審判員看著顧燃提供上來的證據,紛紛陷入沉默。
眾人聚精會神聽著律師的辯詞。
審判庭下,一群看熱鬧的社會群眾正低頭竊竊私語著,聲音極低。
“這傷看著很嚴重啊……”
“是啊,就算是教育子女,哪有打得這麼嚴重的,還在臉上。”
“可不嘛,雖然養育父母天經地義,但這樣的父母怎配得到尊重?”
“那如果是她不聽話,家裡太困難的話林偉才也沒有辦法吧?”
“畢竟嫁進豪門,多少幫襯點。”
“人家有幫襯啊,那轉賬記錄都在。”
“這點錢也叫幫襯。”
“……”
庭下議論紛紛,庭上的氣氛火熱,已進入白熱化階段。
“還有,這份轉賬記錄並非用於家庭開銷,而是用於償還賭債,這是被告林偉才在賭場的消費記錄,以及接收方賬戶,一切證據都指明這些錢不屬於贍養費,而是被告違法後想讓原告承擔惡果!”
“這……”
顧燃的證據實在太多,一份份列得清晰工整,甩在對方臉上,對方代理律師很快便無可反駁,只能強行辯解道:“就算是賭債,也屬於親屬間債務,幫父親償還債務屬於人情往來,不算違法!”
審判長問:“原告,這些債務是你自願替被告償還的麼?”
林予默搖搖頭,“不是,我已經多次勸阻過不要讓他賭博,在此之前我的聘禮一百萬已經被他拿去償還債務,誰知道他沒有悔改,又欠下鉅額債務,我沒有工作無力幫扶,這筆錢是借我老公的。”
林偉才道:“你老公也是我女婿!也屬於一家人,有什麼區別?!”
顧燃道:“麻煩被告搞清楚,法律上女婿對岳父岳母不存在撫養義務,所以這筆錢不算親屬之間的無償幫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