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佃農,即失去土地後,不得不給地主種地,從而獲得微薄報酬養家的農民。他們受到地主剝削,就像工人受到資本家剝削一樣,地主同樣是不勞而獲,就能享有土地產生的農業價值。
佃農與地主的關係一直存在,地主越來越壯大,佃農則越來越多,大多數朝廷,後期都會出現地主到官僚的官官相護,從地主手上能收的財富越來越少,地主對佃戶的剝削反而越來越嚴重。
正如馬克思說的那樣:企業盈利的時候工人未必會獲利,但企業虧損時資本家一定會把虧損轉嫁到工人身上,地主和佃戶也是一樣。
到時只要有天災人禍,地主再次轉嫁成本,佃戶實在活不下去,揭竿而起,國家就會崩潰,然後重複之前的迴圈。
這種迴圈,林凡自然也可以遵循。
既然他這次是靠自己的武力攻城拔寨,那麼就要像大多數靠武力建立的新朝一樣,拔除舊勢力,推行均田免賦,開啟下一次兼併週期。
但林凡想要的中興,要的不是單純地將之前的迴圈重新開始一次。
在歷史上的南宋,賈似道也採用過類似的公田法,限制所有人擁有土地的數量,多的充公。
結果得罪了大地主的利益,雖然的確增加了朝廷收入以作軍費,但後來不少地方官員投降匈奴,以及他被手下殺死,多少都有這些大地主從中作梗的原因。
賈似道的一些行為在林凡看來確實不值得推崇,但他的行為也沒有傳言中那麼不堪,只是,他得罪了既得益者,又恰好趕上南宋的滅亡,便被一股腦地潑了髒水。
歷來對付地主,都只有兩種結果,要麼把地主豪紳打垮,要麼沒把地主豪紳打垮,死後被這些地主的代表構陷為奸邪之人,留下千古罵名。
賈似道是後者,而王安石,也一度屬於後者。向地主開戰從來都需要勇氣,但林凡此時,卻又這種勇氣。
作為第一個開拓海洋的皇帝,他認為自己已經有足夠的資本,向這些大地主階級宣戰了。
林凡直接推出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法律:消滅佃農。
從此以後,所有地主禁止使用非奴籍的宋人作為佃農,即徹底消除農奴制度,只要使用農奴,官府就有權沒收他的土地。
林凡自然也知道,如果只是這種程度的命令,地主絕對會陽奉陰違,私自僱傭佃戶。自古以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真正的土地革命,不能只靠官府,而要依靠底層群眾的主觀能動性。
因此林凡又規定,在期限內沒有遣散所有佃農的,佃農殺死地主,便可瓜分其土地,簡單地說,鼓勵佃農造地主的反。
地主兼併土地?沒關係,如果僱傭佃戶從本質上就是非法,你兼併土地也種不過來,多出的土地沒辦法耕種,自然就沒有兼併的價值。
同時,藉由後來雍正帝實施的攤丁入畝,宋朝的農稅不再按人頭收,而是按耕地面積徵收,不管這塊地上有沒有人種,每年到點就要徵稅,若不交稅,國家就有權收回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