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宋去種田》第186章 雖然只是個簡單的舉報(1)

作者:新七路·2024-04-10

第186章

雖然只是個簡單的舉報,但這封舉報信卻到了林凡手裡。

在古代,告官向來是風險很大的事,和現代不同,古代誹謗別人犯罪可是很嚴重的刑罰,而官員有人保護,百姓卻沒有。

但廉政司卻是例外,林凡規定地方的廉政司,對任何百姓的舉報必須查,如果惡意舉報浪費官府行政資源,則他至少要舉報三次都未查到,刑罰也不得超過十大板。

簡單地說,廉政司的地方分機構,就是讓百姓去鬧的,鬧完是否屬實,都必須有個結果。

而百姓如果確信自己的舉報屬實,但地方廉政司不受理,則可以到每個路,府設立的中級廉政司,中級廉政司受理基層受理一次卻沒解決的舉報。

而中級廉政司沒解決,則百姓還可以告到城西的高階廉政司。

到了高階廉政司,按照林凡頒佈的律法,高階廉政司的案子要皇帝親自簽字蓋章才能歸檔。

而到了高階廉政司,案子查清楚,如果確實是報假案,林凡可以酌情判舉報者三年徒刑,但如果結果是真的,舉報者賞銀萬兩。

且所有參與過該案的廉政司一擼到底,輕則免官,重則連坐徒刑五年以上,如果廉政司與其他部門勾結舞弊貪腐現象,則是極重罪,死刑沒商量。

在這個機制下,這還是高階廉政司第一個接手的案子,舉報的物件是呂宋南路銀礦監理孫勝。

孫勝是孫貴的侄子,而孫貴則是李庭芝在揚州的舊部,孫貴本人在拓光保衛戰時壯烈犧牲,當時孫勝只是個小吏,政績突出於同僚,林凡又念他是烈士家屬,提拔他去呂宋經營銀礦場。

在如今的大宋,當年跟林凡一起離開揚州,前往拓光的,被稱為揚州派系,當年從揚州撤往拓光的這些人,是南宋留下的最精銳的邊塞人。

他們大幅充實了當時拓光的實力,也因為李庭芝的關係,頗得林凡信任。

李庭芝的兒子王苟,女兒寧彩霞,一個是湖廣集團軍司令,一個是夫人兼探險家,在現在的朝堂中,揚州派的大小官吏都有著不小的地位。

或許是這個原因,高階廉政司內既有揚州派的官僚,也有不敢得罪揚州派,依附於這些大官的小吏。

一群人出於各種考量,都沒有把孫勝緝拿歸案,他們或許認為,如果高階廉政司也裝死查不到,皇帝就真的沒辦法了。

但林凡自然不會傻到只信任一個監察部門,而第二個部門,其名為暗司,主持者,則正是這位林綠兒。

暗司是林凡的私人直屬部門,只有像林綠兒這樣能上天入地,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能加入,通俗點說,就是皇家特工隊,和平時替皇帝監督內部,戰時充當特殊情報部門。

從此處看,暗司和明朝的錦衣衛有著類似的職能,但暗司人數稀少,選拔困難,全司不到二十人,錦衣衛則有著替皇帝執行命令,直接拿人的權力,人數眾多。

錦衣衛同樣具有保護皇帝的職能,但暗司沒有,林凡的保護目前是由陳寅武統領的禁軍部隊負責的。

簡單地說,暗司與外界並沒有過多接觸,也不允許有過多接觸,甚至連內部成員都是保密的。他們的目的,僅僅是作為皇帝的眼睛,不惜一切代價拿到皇帝想要的情報。

高階廉政司的辦案結果,在林凡這裡必須由暗司再調查一次。

如果兩邊的結果一致,則相安無事,如兩邊的結果不一致,則有一邊需要一擼到底。

“很好,之後有了這些證據,不光是孫勝一個,廉政司恐怕會直接擼掉幾十人了。這下他們應該就明白了,我設立的這套監察機制,絕不是什麼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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