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想博同情林妙妙一一回答。她在國內餐廳端過盤子,每週可以工作二十個小時,英語“正在努力進步中”。
gan點了點頭,從口袋裡掏出一張表格遞給她:“先試工三天,每天四小時,試工期時薪十塊。如果沒問題,籤合同。”
“我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林妙妙問。
“明天下午四點,能來嗎?”
“能。”
林妙妙走出漢堡店的時候,手裡攥著那張表格,指尖微微發抖。不是因為冷,是因為一種說不清楚的情緒——像是鬆了一口氣,又不完全像。
時薪十二賽郎,加上小費,一天做四個小時,一個月下來能掙一千多賽郎。不算多,但夠她付房租了。
她低著頭往回走,腳步比來時快了很多。走了大概五分鐘,她忽然停了下來,站在街邊,把那句話在心裡默唸了一遍——夠她付房租了。
是夠付房租。
不是“夠她生活”。
學費。伙食費。水電費。日用品......每一樣都要錢。
她掙的那點錢,只能勉強覆蓋最基本的部分。
至於其他的——買衣服。出去吃飯。看電影。買化妝品——想都不要想。
她忽然想起了丁貝貝。
丁貝貝在姑姑家住著,不用付房租,不用交水電費,不用自己做飯,甚至不用自己洗衣服。
每天到學校食堂吃美味的餐食。
每個週末從那個帶花園的別墅裡醒來,穿著漂亮的家居服走下樓,餐桌上已經擺好了早餐。
吃完早餐,她可以窩在房間裡練一整天的琴,什麼都不用操心。
而她林妙妙,要從週一到週五上課,每週還要在漢堡店站二十個小時,回到家要給兩個室友做飯。打掃。扮演那個“善良勤勞的貧窮小白花”的角色,讓室友心甘情願地承擔大部分開銷。
這一招是她到了國外之後才想起來的。
搬進公寓的第一個星期,她就把趙遠舟和金敏兒的底細摸清楚了。
趙遠舟,華國人,比她大兩歲,在國內讀完本科出來的,家裡做建材生意,條件不錯。
人長得斯斯文文,戴一副銀框眼鏡,說話慢條斯理,一看就是那種從小到大沒吃過苦的男生。
金敏兒,泡菜國人,比她大一歲,來賽里斯王國做交換生。家裡開了一家餐廳,在首爾不算特別有錢,但供她出來交換一年完全沒有壓力。性格大大咧咧的,笑起來聲音很大,對錢沒什麼概念。
這兩個人,說好聽點是善良單純,說難聽點就是心眼少。好糊弄。
林妙妙搬進去的第二天,就開始打掃公寓。
她把廚房擦得鋥亮,把衛生間的馬桶刷得能反光,把客廳的地板拖了兩遍。
趙遠舟下課回來,看到廚房裡一個陌生的女孩正蹲在地上擦櫥櫃的門,愣了一下,然後說:“你不用這樣的,衛生我們可以輪流做。”
”。麼什沒也點做多,些一課我,忙事有都們你且而。的務家點做多該應,間房的小最是的住我“,憊疲的心人讓種一著帶裡容笑個那,下一了笑,上臉在,了溼打水汗被髮碎的前額,頭起抬妙妙林”,係關沒“
”。了你苦辛那“:句一了說是只後最,麼什說想乎似,了,著看舟遠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