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楊秀清,打造盛世天朝》第217章 圓桌會議(下)(1)

作者:布山書生·1個月前

“那些需要立案審判,按律法處置。”馮雲山說,“‘既往不咎’指的是歸順的態度,不追究的是前朝的官職、俸祿和行事。作奸犯科、貪汙腐敗、欺壓百姓的事另算。”

蕭朝貴點點頭。

無人再提出異議。

“現在表決開始。”馮雲山說,“同意《北伐宣言》的,請舉手。”

二十一人中,第一個舉手的是楊秀清。第二個是蕭朝貴。第三個是石達開。然後勞崇光、曾天養、伍庭昌、洪仁玕、容閎、黃勝、伍庭盛、盧賢拔、李宗瀛……一隻隻手舉起來。

馮雲山環視一週,“二十一人,二十一票。全票透過。接下來還是龍大人寫的《討賊檄文》,請龍大人親自誦讀,讀完後大家進行表決。”

龍啟瑞清清嗓子,朗聲誦讀:

討賊檄文

蓋聞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有向,非力可持。自胡虜竊據中原,二百餘年,虐焰熏天,毒流赤縣。神州陸沉於腥羶,黔首哀號於塗炭。今我太平天國,承天父之命,興義旅於南荒,誓掃妖氛,重光華夏。

謹陳逆賊之罪,以告天下蒼生:

其一,裂我冠裳,辱我衣冠。

虜以犬羊之族,踐文明之邦。初則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血染江河,骨堆山嶽;繼則薙髮易服,變我古制,衣冠盡毀,禮儀俱亡。衣冠之禍,甚於焚書;剃髮之辱,烈於左衽。漢家子弟,屈膝胡塵;聖賢遺風,掃地以盡。

其二,毒我黔首,飲我膏血。

虜廷苛政,猛於虎狼。田賦加徵,歲增其額;丁銀攤派,日重其科。一畝之田,稅及數倍;一歲之入,奪其八分。農夫耕於野,不得一飽;織女紡於室,無衣禦寒。民之困也,非天災而實人禍;民之亡也,非命蹇而實官貪。

其三,毒我肌骨,毀我元氣。

西洋鴉片,流入中土。虜廷視之,不以為害,反設關收稅,歲入千萬。煙館林立,毒霧瀰漫;膏血耗盡,民力凋殘。堂堂華夏,幾成病夫之國;億兆生靈,淪為鬼魅之奴。此虜廷與洋夷合謀,滅我種族之毒計也。

其西,媚我仇敵,割我疆土。

英夷犯境,虜廷畏縮。和約一簽,五口通商;條約再立,香港割讓。白銀外流,歲輸千萬;關稅失權,利歸洋賈。更以臺灣之險、澎湖之要,拱手讓夷。家賊引狼,自毀藩籬;國賊開門,招盜入室。九州之裂,自虜始也;華夏之衰,自虜成也。

其五,蔽我耳目,錮我民智。

虜以愚民為治國之術,以錮智為久安之策。興文字獄,文盲華族。杜《海國》之圖,禁西學之譯。故二百年來,我中華日以愚弱,彼泰西日以強盛。此虜廷之罪,上通於天!

其六,貪我朝廷,亂我綱紀。

官場賣鬻,爵位金錢;衙門敲剝,訟獄闇昧。一人得勢,九族封侯;一官貪墨,萬家破產。賄賂公行,廉恥喪盡;法度廢弛,綱維崩摧。虜廷不亡,天理難容;賊酋不誅,民憤難平。

凡此六罪,罄竹難書;積惡盈天,神人共憤。今太平天國,順天應人,興起義師。法立而萬民同尊,田均而寒士有業。軍旅所至,秋毫無犯;政令所頒,井井有條。南國己定,百廢俱興;北伐將舉,西海鹹望。

我天國將士,皆精忠之士;我天朝父老,盡赤心之人。食毛踐土,誰無父母之邦?保種衛民,豈讓夷狄之辱!

檄到之日,凡我漢家兒女,或舉義旗以應,或輸糧草以助,或持械從軍,或縱火焚廨。

胡虜運數將終,此其時也!若冥頑不化,助紂為虐,則天兵既至,玉石俱焚。若翻然悔悟,棄暗投明,則既往不咎,一體錄用。

天父在上,鑑此丹忱;祖宗在上,佑我華夏。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

檄 月八年子壬國天平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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