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給你的,關大哥不是結婚嗎?我送給他的結婚禮物。”
“你一個小孩送什麼禮物?趕緊拿回去。”
“這事你可拒絕不了,因為不是給您的,您只是幫我轉交,再說了,我也不是不掙錢,您還不知道嗎?我和關大哥也算患難的交情,就是一點心意。”
蔡顯弄的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哎呀,你想著幫我給捎過去,我走了。”
林耀走之後蔡顯嘆息了一聲:“也難為這個孩子了。”
他怎能不知道林耀的用意,他是在盡力的維持著這段關係。家裡沒大人,就靠這個孩子出來跑,看著也挺讓人心疼的。
得了,也是人家一番心意,我必須給帶到,至於你關軍領不領情,是你的事兒。
回到家,林耀拿著戶口本去找找林強:“三叔,這是我哥的戶口,您看一眼,到時候你可別忘了把名給報上。”
“看啥,歲數不夠,報了也沒用。”
“你看看你看看。”
林強開啟看了一眼。又抬頭看著林耀:“你這找誰弄的?”
“派出所。”
“我能不知道派出所嗎?我問你是誰給你辦的?”
“蔡副所長,我和他有一些關係。”
林強就納悶了,關軍和你有關係,這蔡副所長怎麼也和你有關係了,你林耀是個香餑餑兒啊,誰見誰愛呀?
“三叔,你可別給忘了。”
“放心,忘不了。”
報名是在10月中旬,11月份體檢,12月份體檢合格的,就會接到入伍通知書。
而在10月中旬的時候,蔡顯在派出所裡接到了一封掛號信。
當門衛接到信的時候,嚇了一跳,是法制雜誌啄木鳥郵寄過來的,他急忙喊蔡顯。
蔡顯開啟之後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原來上次寫的兩篇文章已經在雜誌上發表了,而且雜誌還在跟他約稿。
人家說了,這種形式的普法很符合現實情況,希望他多投稿為法制建設,添磚加瓦。
蔡顯既激動又忐忑,能在雜誌上發表文章,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兒。
這個雜誌他們所裡也有,甚至市局的領導也會看,到時候知道是他寫的,那肯定會另眼看待自己,可是這個事兒主體不是自己呀,如果人家問起來我怎麼說?
他又想起了林耀,覺得這個小子怎麼越來越讓人琢磨不透了,他是怎麼想到這麼辦事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