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剛畢業,瘋狂破案,不當新人》第216章 再赴耀揚(二)(1)

作者:日萬的鍵盤·3個月前

韓旭一直感覺這個兇手像極了李明遠。

至少在心理素質層面,與李明遠不相上下。

不僅具備了極強的反偵查意識,而且足夠冷血變態。

一連四起案子,全部是先J後殺,手段極其狠辣,甚至遠超大部分人的想象。

韓旭一直有一個疑惑,關於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兇手的遺傳物質,是不是同燈塔案一樣,兇手也沒有真正對被害人實施侵害,一切都是一個假象呢?

其實燕城發生的連環燈塔J殺案的定性從一開始便出現了問題。

事實證明,連環案只是模仿殺人,也不存在J殺,李明遠與魏大光在殺人前,並沒有對被害人實施侵犯(魏大光的侵犯發生在囚禁期間),只不過是為了模仿的更像一些而已。

警方對於案件的定性是非常嚴格的,並不是想當然的。

J殺案,首先發生的是強J的過程。

而對於強J的判定,一般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對被害人實行了強迫,有沒有發生行為。

這些都需要警方的司法鑑定。

強J罪作為一種比較特殊的犯罪,在一定情況下被害人不起訴就不認為是犯罪。

但只要起訴,根據婦女兒童保護法,犯罪人如果情形惡劣將有可能被判死刑。另外,刑法明確規定被侵犯人如不滿十四周歲,一律以強J罪論處。

在耀揚四案中,雖說沒有發現兇犯的遺傳物質,但經過相關鑑定,被害人均被實施過侵犯,下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特別是其中有一名被害人尚未成年,兇犯的殘忍變態程度可見一斑。

從這些資料上看,又有與燈塔案截然不同的一面。

韓旭由此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兇犯作為一個被模仿的物件,確實有兩把刷子,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個有前科的人。

因為韓旭從耀揚發生的第一起案中,並沒有發現兇犯存在手生的跡象,也就是說,他在作案時,並沒有任何緊張之類的情緒。

這是不合常理的!

要知道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排除一些神經病患者),在第一次殺人時,都必須克服一個心理障礙。

殺人,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做到的,特別是這種有預謀的,並非激情殺人的情況。

如果從小沒有鍛煉出嗜殺情節或者暴力傾向,一般人是很難克服第一次殺人產生的心理障礙。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連環殺手都曾經有過虐殺動物的經歷,他們是在克服障礙,習慣那種感覺!

所以韓旭認為兇手大機率曾經殺過人,或者間接殺過人,否則無法解釋這種冷血的行為。

在韓旭翻看資料的同時,小魏醒了。

他從房間內出來後,與韓旭打了個招呼。

橙子辦起事來,還是很靠譜的,不僅幫小魏買了衣服,而且購置了很多生活用品,比如牙刷,毛巾之類的。

小魏此時除了臉蛋還比較黝黑之外,從裡到外,煥然一新!小夥子看上去精神奕奕的,很像那麼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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