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縣長:掃黑行動》第100章 塵封證言(1)

作者:江小魚吖·3個月前

第100章 塵封證言筆記本是那種最普通的硬殼筆記本,封面是黑色的,邊角被磨得發白,書脊上的膠已經開裂了,用透明膠帶纏了好幾圈。

“這是我從二零一四年開始記的。每一天發生的事,我看到的,我聽到的,我經歷的,記了三年多了。”

洛瑤拿起筆記本,翻開第一頁。

紙頁已經泛黃了,邊角捲曲著,圓珠筆的字跡有些地方被水漬洇開了,但大部分還能看清。

第一頁的第一行寫的是日期——2014年3月17日,下面是幾行字:

“今天簽了拆遷協議。房子交出去了。補償款四十三萬六千八百元。租了房子,月租八百。等安置房。”

洛瑤一頁一頁地翻下去。

2014年4月,交了房子.2014年5月,房子被推平.2014年6月,搬到出租屋。

從2014年7月開始,筆記本的內容不再只是他自己的事了,開始記錄他看到的劉集鎮的一切。

誰在鎮裡說了算,誰在永河上挖砂石,誰在拆遷專案裡拿了回扣,誰在鎮政府門口的飯館裡跟誰吃飯。

洛瑤翻到2015年8月的一頁,看到了一段讓她手指停住的文字。

“8月17日。縣審計局來了人,在鎮政府待了三天,查城東新區專案的賬。帶隊的姓陳,聽說是審計局局長。他在鎮政府食堂吃飯的時候,我坐在他旁邊。

他問我,房子拆了多久了,我說一年多了。他嘆了口氣,沒說話。吃完飯他走了,走了幾步又回來,問我,你手裡有沒有專案的材料,我說有。

他說,你要是信得過我,把材料給我看看。我回去拿了筆記本給他看。他看了半個多小時,把筆記本還給我,說了一句話——‘老哥,你的筆記本比我們審計局的賬本都細。’”

洛瑤看著這段文字,手指在紙頁上輕輕摩挲了一下。

2015年8月17日。

U盤裡那份審計底稿的日期,就是2015年8月17日。

陳國棟那天去劉集鎮,不只是去查城東新區專案的賬,他在食堂裡遇到了杜衛東,看了杜衛東的筆記本,然後說了那句話——“老哥,你的筆記本比我們審計局的賬本都細。”

陳國棟回來之後,寫了那份審計底稿。

底稿裡關於砂石採購價格異常的那一段,被孫衛國要求刪掉了。

但陳國棟沒有把這件事放下。

他去了省城,見了省紀委的人,回來之後,把一張紙摺好,放進了上衣口袋。

然後他出了車禍。

洛瑤合上筆記本,看著杜衛東。

“杜大叔,這本筆記本,除了陳國棟,還給誰看過?”

杜衛東搖了搖頭。

“沒有,陳局長是唯一一個看過的。他看完之後跟我說,這本筆記本你收好,不要給任何人看。什麼時候有人來找你要這本筆記本,你就給,在那之前,誰要你都別給。”

“他說是誰來找你要,你就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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