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愛吃的臭醬》第68集不懂的人們(1)

作者:四五和四六的日常·3個月前

鄰居嫂子說!“啊呀媽呀,這廠子可不是沒辦成呢,這要是辦成了,你還了不得了呢?沒辦成,你都把大家給整散了?我可不是看你的笑話,我倒希望你把這個廠子再幹起來,反正聶超媽媽也幹不了了?現在看來你這也人緣兒不行啊?你還不如這傻大姐呢?至少她傻,她不坑害鄉里鄉親的?”

聶超媽媽看到剛才來的黑壓壓的一群人,現在就剩幾個人頭了,這幾個人是很淡定的,他們就想把這個廠子幹下來,也想像聶超媽媽一樣當成老闆,當一個廠子的廠長!

送禮的嫂子說!“不用你們兩個這樣看笑話,能走的都不是可留的人,都不是幹大事業的人,能留下來跟著我一起想把這個廠子幹起來的,都是不簡單的人?你一個傻大姐都能幹廠子,我們憑什麼不能幹呢?今天我話就撂到這兒了,這工資你是給我們發還是不給我們發?不發派出所人來了,我們是沒拿你的東西,你們也沒有證據,我們進了你的廠了?到時你們欠我們的工資是真的?”

聶超媽媽知道拿東西的人都跑了,現在肯定是回家把拿來的東西全部都往廠子裡倒騰回去了,因為他們害怕聶超媽媽萬一叫派出所的去家裡面怎麼辦!

其實聶超媽媽就是嚇唬嚇唬他們,自己廠子裡剩下那些破爛東西她也用不著,也用不上,都燒的烏漆麻黑的!

這時候派出所的人來了,他們知道聶超媽媽報警是為了什麼,因為聶超媽媽說了,廠子的東西被偷了,這是一個村子的人,無非來這裡就是調解一下!

派出所的人一進來,送禮的嫂子們就說!“所長,我們可沒有偷她的東西,是她報的假警了,是她欠我們的工資,我們來她家裡要工資,她不給我們,還冤枉我們偷了她的東西的?”

派出所的所長跟這個村子裡的人都認識,也有親戚裡道的關係的!

所長說!“嫂子,聶超媽媽欠你們多少工資啊?你們還堵在人家這樣要錢呢,這是你們私人的事情,我們派出所可不管這事兒的,你們要是真的想找人管這事兒,你們只能去找法律,找律師來協商這個事兒,我們只負責刑事案件的,你們別沒事兒就給我們打電話了?”

聶超媽媽知道自己打電話是給派出所添了麻煩了,聶超媽媽說!“所長,對不住了,真的沒想到他們把我廠子的東西都偷走了,現在看到你們來了,卻說來我這裡要工資的,他們可不是來要工資的,他們人還都挺好的?就是他們想霸佔那個廠子,他們想幹?我這一看廠子裡東西都讓他們給我拿走了,就算我廠子不幹了,那些裝置對於我來說賣倆錢兒,我不還得給他們貼補工資嗎?今天這個事兒的確是麻煩你們了?”

派出所的所長一看也沒啥大事兒,派出所的所長對聶超媽媽說!“聶超媽媽,東西是誰拿走的?你叫他們給還回來?我們那幾個要去了,那就不是一樣的性質了?我想村裡人也不想麻煩我們吧?你們之間還是好說好商量,畢竟是一個村子的人,就差那麼點兒工資,也不至於這樣把你的廠子分家了?如果他們真的想幹這個廠,他們需要跟你協商嘛?這個廠子不是你開的嗎?不是你經辦的嗎?他們沒有經過跟你協商,沒有得到你的同意,怎麼可能隨便進你的廠子呢?”

送禮的嫂子別在一旁,還有其他的村民都在一旁聽著呢!

送禮的嫂子說!“所長,按理說咱們都是親戚關係,我也不能說直呼你的名字了,我只能叫你所長?這個廠子原本就是我們村民的地方,我們要想幹,為什麼還要跟聶超媽媽商量呢?聶超媽媽不幹了,我們自行進入,我們幹不就行了嗎?”

派出所的所長說!“咱們這不都是親戚關係嗎?要不然我能說這些話嗎?你都不懂法,你就得去學學法律,你怎麼能強行進入人家的廠房呢?人家是不幹了,人家宣佈了嗎?告訴你了嗎?人家解除那個房子的合同了嗎?人家那廠房是燒了,是表面上看著人家倒閉了?可人家聶超媽媽沒有說解除那個房子的合約,那廠房在那兒閒著就在那兒晾著,你們也不能私自進去呀?你們真想幹,你們就得找聶超媽媽坐下來,找找你們村的領導,把這個事兒大家談一下,是聶超媽媽真的不想幹了,這個廠子真的能讓給你們幹了,到那時候你們有沒有能力接管這個廠子,你們才能進入這個廠子的?可不是你們這樣強行進人家的廠房,你們這樣是錯誤的,但凡人家要是告你們,直接報警,你們這屬於違法行為強制進入人家的私人廠子,你們連這點兒法律都不懂嗎?”

送禮的嫂子說!“所長,要你這樣說,這個廠子我們不能進去了唄?”

所長說!“那可不咋地,人家的廠子你們隨便進去,那能行嗎?今天就是我們派出所來了,咱們都是親戚,咱們就在這兒把這話說明白了?如果是涉及到財產的問題真的損失很大,人家完全可以報警,你們都可以被抓起來的?我可不是嚇唬你們,你們要想辦這個廠,你們可以走正長的途徑嗎?你們都追到聶超媽媽家來了,你們怎麼不先問問這個廠子她幹還是不幹呢?”

聶超媽媽也沒有那麼高的文化,也不懂這個法律,但是聶超媽媽現在明白了自己這個廠既然自己沒有幹,沒有修整,可這個廠子是她的,她沒有經過任何允許別人進來都是違法的行為!

聶超媽媽說!“所長,我這不就是尋思咱們這都是鄉里鄉親的,又是親戚關係,這都是家族的人多,我不就沒報警嗎?就是叫你們來幫我調解一下他們?他們這是不知道法律的嚴重性,這要是知道了,他們也不會犯這種錯誤的?如果我真的選擇報警,追究他們的責任,就算我的東西燒燬了,可我的東西也是花錢來的?不是我送出去的東西,不是我扔掉的東西,他們都沒有權利給我拿走的?他們要拿走了就屬於偷盜的行為,所長你說我說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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