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愛吃的臭醬》第168章 各顧各的(1)

作者:四五和四六的日常·3個月前

聶超的媽媽一聽要了五十萬塊錢,這是人命,給多少,只要死者家屬滿意就行,就是有點兒多了!

王豔玲跟王大慶聽到了也很擔心,怎麼能要這麼多錢,他們兩口子加起來,只能紀念超的媽媽把工人的工資給發了,他們別的承擔不了了。

王豔玲看著聶超的媽媽,王豔玲真的想去說說死者的大姑,他們知道失去一條人命是用金錢買不回來的!

聶超的媽媽說!“五十萬?”

死者的大姑看樣子很強勢,五十萬都要少了,死者的大姑說!“五十萬咋了?五十萬還多嗎?一條人命,難道我侄子不值這個錢嗎?我告訴你,你想私了,你就給我拿五十萬塊錢,你要不想私聊,走法律程式,你別說我們一點兒不客氣?”

王豔玲想說話,王豔玲知道好說好商量,也不能一口價,王大慶知道王豔玲脾氣,說話沒把門的,回頭再惹了人家死者的家屬,他一直拉著王豔玲,就怕王豔玲這虎齣兒,回頭再給聶超的媽媽惹事兒了。

王大慶說!“豔玲,我就知道你這脾氣,你跟著來是幹什麼的你不知道嗎?你別給添堵?”

王豔玲只能閉嘴,聶超的媽媽說!“大妹子,五十萬不能跟一條人命去比,可我給不了那麼多的錢,我沒有那麼多錢?你們還是好好的研究一下,你們是私了還是透過法律?如果你們要五十萬塊錢,我只能說還是走法律程式吧?”

聶超的媽媽打聽過了,死者賠償的錢,按照當時的工資規定,是工資的二十倍,還有喪葬費,聶超的媽媽知道的,工人的工資,基本都是一千多的,就像王大慶這種技術人員,還是廠子裡任職領導的,每個月的工資聶超的媽媽還額外多給他一點兒,也就三千多塊錢,這是廠子裡最高的工資了!

死者的媽媽哭的很傷心,到現在她沒有見到自己的兒子呢,因為她的兒子已經被拉去了太平間,他們現在更想知道多少賠償金才是最重要的!

死者媽媽說!“大姐,咱們能別亂要錢嗎?我們來的時候不都說好了嗎?咱們家那裡的律師也告訴咱們了,如果私了不起訴的話,我們不能亂要的?”

聶超的媽媽聽到死者媽媽說的話,聶超的媽媽知道他們是自己漫天要價的,這畢竟是一條人命,聶超的媽媽還是支援的!

死者的大姑說!“兄弟媳婦兒,你跟我弟弟離婚了,你不要我大侄子,現在我大侄子死了,你是不心疼吧?我大侄子死了,我要五十萬怎麼了?你一分錢不要多好,我大侄子不是你生的嗎?你這當媽媽的也太狠心了吧?我大侄子不值錢啊?”

聶超的媽媽看出來了,死者的大姑是不好對付的,死者的媽媽是好商量的!

死者的媽媽說!“我們離婚了,咋的了?我們離婚了,孩子不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嗎?孩子死了我能不傷心嗎?能不難過嗎?我兒子的生命能用金錢來衡量嗎?你不讓你弟弟來,你不就是怕你弟弟聽我的話嗎?我們的兒子死了,你來算是幹什麼的?”

死者的家屬達成不了一致,他們還在這裡,因為賠償的錢打了起來,聶超的媽媽我選擇聽著他們在這裡吵。

這時李書記來了,李書記要知道自己的兒子會不會重判,聶超的媽媽賠償他們多少錢,才能決定自己的兒子會不會減輕罪行!

李書記來到聶超媽媽的面前,李書記說!“你們這事兒是私了了嗎?我兒子怎麼辦?”

聶超的媽媽原本以為自己能指上李書記,現在沒成想李書記只顧著他的兒子,根本不考慮她現在的情況,廠子今後還能不能幹了都不知道了。

王豔玲看到李書記來了,沒有幫忙解決問題,來了,只是問了他的兒子,王豔玲實在是忍受不了了,王豔玲說。“李書記,你兒子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就得接受什麼樣的懲罰?廠子能出人命,都是你兒子幹出來的事兒,你還來這裡找玉霞幹什麼?剛才死者的家屬說了,他們要五十萬塊錢,李書記,你不是擔心你的兒子嗎?這的錢你出了,你就能救了你的兒子了?”

聶超的媽媽看到李書記現在這樣子,她真的很生氣,李書記不顧他現在的情況,聶超的媽媽也不想顧及李書記的兒子。

李書記說!“玉霞,廠子出事兒了,憑什麼叫我給你拿錢?你可別忘記了,我們兩個還沒有領結婚證呢,我們兩個只是辦了喜酒?你的財產還屬於你的,我的財產還屬於我的,我們各不相干?”

聶超的媽媽沒想到李書記那麼絕情的人,他們兩個的確是沒有領結婚證,他們兩個只是結婚了,只是證明兩個人在一起了。

聶超的媽媽說!“李書記,我們兩個結婚,當初我跟你說領證,我還在想呢,你是好心,你不是為了我的財產?現在我才明白,原來你是怕承擔責任?現在告訴你,別管死者家屬要多少錢,我絕對不會允許死者家屬給你兒子通融的?你兒子必須讓他得到這個教訓,讓他知道做錯事情後果的嚴重性?”

李書記現在是四處託人,要給他的兒子減輕法律的懲罰,因為李書記知道的他兒子現在真的要被關起來,那可能就是三年五年的,這是情節不緩和的,者家屬不追究的情況下,要是追究了,問題真的很嚴重的,或許判刑的年頭更多。

李書記說。“玉霞,我知道我這樣做不對,我這樣做不仁義了?可你知道的,我就這麼一個兒子,他媽媽已經死了,我已經很對不起他了?我跟你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你這當後媽的,你也得替我想想吧?我兒子要進去了,你想我今後該怎麼辦?我跟你結婚的時候,我也告訴你了,我沒有錢了,我的錢都被我的兒子給我敗壞了?”

李書記沒有想到,他沒有答應聶超媽媽領證是對的,要是領證了,他就得跟著承擔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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