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卿相》第143章 0141【徐簽判不滿意,這案子就沒完】(1)

作者:王梓鈞·2個月前

第143章 0141【徐籤判不滿意,這案子就沒完】

布超作為後宅人員,按制是不能進官廳的。

雖然沒誰會在意這個,但徐來還是嚴格按照制度,平時不讓布超往官廳跑,直接把他扔去街市打探民情。

只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徐來才會讓布超跑腿,譬如去年查案時幫忙送信。

今天不一樣。

皇帝下了一份類似罪己詔的玩意兒,要求全國各地官員調查冤案。布超前幾天就被安排確切任務,如果遇到喊冤者就帶進籤廳。

「這位就是徐籤判。」布超介紹說。

陳小乙連忙叉手跪拜:「請籤判做主!」

徐來放下手中卷宗:「只有審案定罪之後,犯人才會叩首服罪。你這是在認罪嗎?不是就站起來。」

「我沒罪。」陳小乙嚇得慌忙站起。

徐來說道:「坐下好生講述。」

陳小乙不敢坐,站著說道:「我叫陳小乙,家住虞城縣歸善鄉觀堂村。我家祖上也有兩三百畝地,翁翁那一代分家,翁翁分得幾十畝。我爹有三個兄弟,都沒成年就夭折了,只剩我爹和姑姑成年。姑姑帶著兩畝地嫁人,這一輩就只剩我爹————」

這少年雖然有點囉嗦,但口齒極為伶俐,能迅速說明家庭情況。

「我八歲那年,爹也害病死了。又過兩年,我媽改嫁到楚丘縣。家裡只剩翁翁。婆婆和我————」

「我幹歲的時候,王員外硬說我爹害病時,借了他幹貫錢醫病。利滾利算下來,該還他他四十多貫————」

「我翁翁說,我家根本沒借錢。為了給我爹醫病,家裡賣了十幾畝地,哪還會找王員外借?可王員外拿出借據,硬把我家的地搶去抵債。」

「我翁翁去報官,被官差打了一頓,當晚回家就死了。我婆婆也被氣死了————」

徐來仔細聽完,提筆問道:「借十貫,兩年後還四十多貫。是不是?」

陳小乙連忙辯解:「我家沒借錢!」

「那個王員外,是不是這麼說的?」徐來問道。

陳小乙點頭。

徐來寫下四個字:違法借貸。

根據《宋刑統》,月息最高不得超過6%,且最終利息不得超過本金。

不管民間高利貸有多麼惡劣,反正在徐來這裡必須按照法律。借十貫錢,兩年以後還五十多貫,利息已超出《宋刑統》規定的合法範圍。

「那份借據還在嗎?王員外奪田以後,有沒有把借據還給你?」徐來又問。

「在的。」陳小乙小心翼翼從懷裡掏出借據。

借據已經泡水汙損,有些字跡辨認不清。

陳小乙連忙解釋說:「王家派人搶田,把借據扔在地上。當時下雨,被雨水打溼了,我一直保管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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