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的外室她成了國公府的表小姐》第521章 全力一擊(1)

作者:五月下大雪·12天前

裴庾歡與春梨幾乎是同時放下筆。

放下筆後,宮人便上前,取走了二人寫供詞的紙。

當裴庾歡和春梨重新跪下去時,六張宣紙已經被六名宮人捧到了趙桓面前。

趙桓看了一眼,對元思祥道:

“事兒既然是在宴上審的,你便將這答案讀給眾人聽聽吧。”

陳蠻聞言,萬般激動,心道這皇帝偶爾還是能辦件人事的。

席面上的其他人想法也都差不多,所有人胃口都被吊了起來,耳朵能伸多長,就伸多長。

元思祥上前誦讀。

第一個問題“引‘百鳥’入拜天大典這件事,是蕭四小姐做的嗎?”

春梨答的是“不知道”,而裴庾歡答的也是“不知道”。

只第一個答案,就引起一陣議論。

蕭芷卿方才那一串狂風驟雨般的反問,已經讓眾人對賢妃的定論生出了懷疑,春梨的改供和裴庾歡的回答,更坐實了這件事。

“不知道”遠比“不是”,更能證明蕭芷卿的清白。

畢竟,只有參與了這件事的人才能給出“是”亦或“不是”這種答案,回答“不知道”的才是真正與此事無關。

可這也有裝傻推脫的嫌疑,眾人繼續去等第二個回答。

“春梨方才的供詞是什麼?”

這個問題,元思祥問得還挺巧妙的。

他沒有透露春梨的問題,若裴庾歡沒有提前與春梨串供,又沒有參與“百鳥朝鳳”這件事,她一定是不知道春梨的供詞的。

畢竟兩個人,一個先在月桂巷與王誠合謀後被賢妃帶走,接受審問,另一個不知何時去了瑞王府別院,裴庾歡若想洗脫自己的冤屈,就得從這個問題入手,做出跟春梨不一樣的答案。

她當然也可以回答“不知道”,但這件事上,只憑“不知道”三個字,可證明不了她自己的清白。

至於春梨,她要想活命,就得證明自己剛才沒有說謊,她的供詞都是裴庾歡威脅指使的,只有裴庾歡寫下相同的供詞,她才能證明自己剛才的告饒沒有欺君,才有活命的機會。

這便是元思祥這個問題的陰險之處。

他把這主僕二人的性命放在了天平的兩端。

供詞相同,裴庾歡死。

供詞不同,春梨死。

春梨剛在皇帝面前說過自己的供詞,她是定然不敢改的,選擇權在裴庾歡,只看她是想拿婢女的命救自己的命,還是想救救這個婢女了。

元思祥率先念了春梨的供詞:

“我方才的供詞是‘蕭四小姐指使我和王誠,著藍色華袍,以鳥哨、禮樂之法,到京郊喂鳥,為在拜天大典上將百鳥引向曹家小姐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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