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期限,自然就該付錢。
封建騎士的命那也是命啊。
當然,林恩可以選擇不繳納『血稅』,而是以盾牌稅代替。
至於這筆盾牌稅的具體數額,則高達一百枚金幣。
林恩看過信後,將信交給了老六。
才看了幾分鐘,老六就出聲抱怨:「大哥,這沼地公爵可真是夠貪婪的,按照信上說法,我們多服役三個月才能拿不到五十枚金幣,可為了免除三個月的兵役,我們竟然需要繳納一百枚金幣的盾牌稅,這也太不合理了。」
林恩卻是搖了搖頭:「不,這數額其實很合理,在你入夥之前,我們曾經給南邊的伯爵當過僱傭兵,薪酬確實和有封地的騎士差不多,可伯爵還需要額外承擔僱傭兵的盔甲。武器與坐騎維護費,這筆錢才是大頭。」
在戰場上,騎士與侍從的損耗倒在其次,要實在打不過大不了還能投降,靠繳納贖金就能買回一條命。
可戰馬死了就是真死了,盔甲破了就是真破了。
打仗就是燒錢。
一場大規模戰爭下來,死掉的戰馬絕對比騎士多多了。
哪怕是再強壯的戰馬,也撐不住多次且劇烈的折返跑。
且古語有云,射人先射馬。
兩軍對戰時,弓手與弩手可都是照著馬射的。
只要能把騎兵射下馬來,就能抵消掉騎兵最大的兩項優勢——機動性與衝擊力。
有封地的騎士,可以靠土地收入來彌補戰馬與甲冑兵器的損失。
上層貴族給他們分配領地,不就是用來幹這個的麼?
但僱傭兵就不一樣了。
他們沒有土地收益,只能拿到一份不高的固定薪酬,以及分配戰利品的權力。
如果沒能在戰場上繳獲到足夠多的戰利品與俘虜,他們絕對沒辦法承擔高昂的戰馬與裝備折損費用。
畢竟一匹優良戰馬在北境能賣到五六十金幣,抵得上一名正規騎士近兩年的薪酬。
次點的戰馬那也要二十來枚金幣。
至於鎖子甲加頭盔加長劍加騎槍加盾牌的組合產品,也至少要花去三十餘枚金幣。
所以僱傭他們的僱主,就必須要全額承擔這筆開銷。
林恩身為白熊領領主,如果不去三河城報到,當地郡守就得找僱傭兵來填補他的空缺。
只要一百枚金幣,約等於白熊領公田百分之二十的年產出,已經算是很良心的價格了。
「那,大哥,我們真要交這筆盾牌稅?我們手頭目前可沒這麼多錢。」
老六因這筆高昂的盾牌稅而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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