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一離婚,全城大佬排隊叫嫂子》第375章 她沒有用私人關係替他求情(1)

作者:風搖竹葉·28天前

厲氏三十八層走廊裡,沈予寧看見厲司恆把恆安專案門禁卡交給接管同事。

“審計確認他全程合規,仍讓他永久迴避。”她轉向聞晚,“你是CEO,也是事故當事人,為什麼不要求保留他的目錄檢索資格?”

聞晚把簽收表交給林秘書:“因為審計結論合理。合規證明他沒有違規,迴避解決未來公信力風險,兩者不衝突。”

“他已經接受過雙人監督,還能增加什麼風險?”

“每發現一份關鍵材料,外界都會質疑前夫妻共同篩選。其他人能夠完成檢索,繼續讓他參與的必要性低於爭議成本。”

沈予寧把審計摘要翻到貢獻記錄:“外界質疑便讓做事的人退出,會不會鼓勵幕後人不斷製造輿論?只要攻擊誰與聞晚關係近,誰就失去資格。”

“所以退出依據不是輿論本身。”聞晚指向報告,“厲司恆是歷史管理者,厲氏保管存在缺陷,他與受害人家屬有私人關係,接管組也能完成工作。四項共同成立。只有媒體攻擊,沒有實質衝突,不能要求人員退出。”

“如果接管組找不到下一條線索呢?”

“再評估專業支援方式,仍不讓他接觸原件。制度可以調整,不能為了證明不怕輿論便保留高風險安排。”

沈予寧問:“如果其他人不熟悉舊檔,漏掉線索呢?”

“他可以接受具名事實詢問,提供歷史業務說明,不能觸碰原件和決定搜尋範圍。知識留下,取證動作隔離。”

厲司恆從檔案室出來,聽見最後一句:“安排合理。接管組已經拿到索引規則和風險清單,我沒有需要保留的個人許可權。”

沈予寧看向他:“你找到了入口,別人沿著入口繼續走。最後報告可能只寫接管組的名字,你也接受?”

“原始檢索報告不會刪除,誰做了哪一步都有記錄。即使不公開個人貢獻,證據能繼續推進便夠了。崗位不是爭奪署名的地方。”

“你從前不會這樣說。”

“從前我把公司資源當成個人能力,也把別人的配合當成理所當然。現在知道發現材料的人不必擁有材料。”

沈予寧問:“那你對聞晚做過的事,也準備只寫進記錄,不要求她看見?”

“她已經看見審計結果。是否改變私人判斷,不屬於我能申請的程式。”

“你真的能把兩者分開?”

“不能每次都完全分開,所以才需要回避和第三方。承認自己有動機,比假裝沒有更安全。”

聞晚聽見這句,沒有給出褒獎,只讓林秘書確認接管組許可權已經生效。

沈予寧把問題轉向聞晚:“你沒有替他向審計解釋,也沒有要求董事會保護。你真的完全不在意他被懷疑?”

“在意不等於介入。我的出席會讓審計多一層利益衝突,私人關係也不能成為特殊待遇。”

“如果他因這次迴避失去晉升候選,你也不說一句?”

“晉升由崗位評估決定。迴避記錄會影響專案經驗,也會證明他遵守合規,怎樣計入由評審組處理。我不會為他加分,也不會要求扣分。”

沈予寧看著她:“你把所有人都放進一張規則表裡,是否也在避免承認自己對誰仍有感受?”

“感受存在,不給我越權資格。你可以評價我回避情緒,不能要求公司用許可權替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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