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易孕嬌嬌女,勾走了科研大佬的魂》第120章 報案,告他誹謗(2)

作者:月影千帆·3個月前

蘇晚晴說:“哥,你今天怎麼這麼早?”意識到邱明傑應該是有很重要的事情找她。

叫攤主又多打包了一份小籠包,付完錢跟邱明傑一起回去。

邱明傑說:“問出來了,蘇大強那個老東西找了記者,準備在《江城日報》上抹黑你,話說得難聽得要死。”

蘇晚晴看了一眼他手裡的紙,問道:“這是記者寫的稿子?”

“嗯,寫得很不要臉。幸虧你那個二百五同事承認了,不然登出來你會被人戳脊梁骨的。”

其實蘇晚晴壓根就不在乎什麼名聲,別人罵她幾句她根本就不在意。但是她要做生意,這個年代又講究名聲,還是得重視起來。

“回家先吃早餐再說。”

邱明傑說:“今天早上兄弟們把這個送過來,我氣得家裡的早飯都吃不下,爸媽也氣得要死。”

“氣什麼,你不是把事情解決了嗎?就算天塌下來也要按時吃飯。”

她給張翠芬家送去了許多早餐,李梅花高興得嘴都合不攏。

雖然蘇晚晴逼她幹家務活,但幫她兒媳婦找工作,還給他們送吃的,似乎也不錯。

“謝謝小蘇!”

蘇晚晴說:“多給孩子們吃一些,別光顧著自己。”

李梅花的臉迅速拉了下來,她雖然好吃,也不至於什麼都不給孩子們吃。

“知道了。”

到家之後,蘇晚晴給自己和邱明傑各衝了一杯拿鐵,邱明傑的放了兩塊方糖。

她邊吃早餐邊看記者的報道,這篇文章極盡誇張的辱罵她。

罵她爬男人的床、一腳塌兩船、貪慕虛榮、刻薄寡恩、不孝順父母、瞧不起孃家人。陸長風婚後冷落她,她就虐待自己的親生孩子,把孩子們養成了乞丐。

真真假假的,往她身上潑了無數的汙水。

蘇晚晴笑著說:“這記者文筆挺好的,要是發出來,大夥肯定會罵我罵上好長一段日子。”

邱明傑一邊吃小籠包一邊說,“那你怎麼還笑得出來?”

蘇晚晴喝了一口咖啡說道:“不是沒登出來嗎?對我就沒有影響。”

邱明傑說:“我們攔得了一次,不能擔保蘇大強不敢來第二次啊。他都說了,他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只要你一天不把三千還回去。他就一直找記者,直到你的名聲臭了為止。”

蘇晚晴微微一笑,就這點手段還想跟她鬥。

“那就報案,告他誹謗,花點錢讓他在裡面遭點罪,以後看誰還敢。”

此時的誹謗罪最高可以判三年,開庭的時候上點手段,將蘇大強定成情節惡劣一類。那不就得進去三年?

蘇家只有蘇大強一個主心骨,其他的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廢物。只要蘇大強進去,蘇建軍他們掀不起什麼風浪。自己也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行,一會吃完飯我送你去報案。那個記者要一起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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