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的是開頭。
主人公不再是「我」,而是「他」。
落筆,也不再是「十二歲那年」。
他寫:「他走了很久的時間,走了很遠的路,才走過漫長而艱難的童年,走出這座大山。」
就這麼一句話,他改了十遍。
第一句話當然是來自原版的內容。
但這句話改出來之後,他感到無比的滿意。
正當他沉浸在自己滿意之中的時候,他爸來敲門了。
「今天沒起得來床呢?」他爸調侃。
結果,他爸調侃的聲音還沒有落下,就看到了張駱坐在書桌前的身影。
「……我還以為你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呢。」他爸說,「已經7:10了,我要出門了,鍋裡煲了雞湯,你等會兒記得喝一碗。」
「好。」張駱回頭比了一個OK的手勢。
張志羅臉上的表情還是有些古怪——
他怎麼都難以相信,他這個兒砸,突然成了一個極其自律的學霸。
這還是他兒砸嗎?
張駱可不知道他爸的心理活動。
他覺得自己只是沿襲了從小到大的努力和優秀罷了。
張駱把本子一合,去吃早飯。
吃早飯的時候,他腦袋裡都還在想那篇文章的事情。
剛才覺得滿意得不行。必須打一百分的開頭,這會兒再咀嚼,又覺得有點矯情了。
有必要這麼寫嗎?
張駱放下筷子,去把《少年》雜誌又拿出來看了看。
得了,這上面的文章,基本上就沒有不矯情的。
他安心了。
就這樣寫,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