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在年代文里當極品》第37章 八零對照組:惡毒女配從不按劇本走37(1)

作者:清棠瑤·3個月前

她有錢了。有事業了。在縣城站穩腳跟了。

然後呢?

回陳家,繼續伺候王桂蘭和陳芳?繼續看陳陽那張對她越來越冷淡的臉?

她不想回去了。

那天晚上,林秀秀回到陳家,把一張紙條放在堂屋的桌子上。

“我走了,別找我。——林秀秀。”

她收拾了幾件換洗衣服,把她娘留給她的一對銀鐲子揣在兜裡,頭也不回地走了。

王桂蘭第二天早上看到紙條,差點氣暈過去,指使陳陽去縣城找。陳陽找了兩天沒找到,也就不找了。

他跟林秀秀本就沒什麼感情。當初娶她,是因為沈知知嫁了廠長,他媽不甘心,非要他跟林秀秀定親。現在林秀秀自己走了,他反而覺得解脫了。

林秀秀在縣城租了一間小房子,就在沈知知店對面那條巷子裡,一個月租金八塊錢。

房子很小,只有十幾個平方,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衣櫃,但勝在乾淨。林秀秀把房間收拾得整整齊齊,在窗臺上放了一盆她從村裡帶來的仙人掌。

這是她這輩子第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

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不用伺候任何人,想什麼時候起就什麼時候起,想什麼時候睡就什麼時候睡。

她坐在床上,環顧四周,忽然哭了。

不是傷心的哭,是那種憋了太久終於能喘口氣的哭。

她想起小時候跟沈知知一起在田埂上放風箏,沈知知的風箏總是飛得最高。她那時候就明白了,有些人註定是要飛得高的,而有些人只能在地上跑。

但她不想跑了。

她也要飛。

林秀秀在縣城住下來之後,跟沈知知的交集反而比以前多了。

不是刻意的,是兩條平行線被命運掰彎了,自然就交叉到了一起。

她們住在同一條巷子,沈知知的店在巷口,林秀秀的車間在巷尾。每天上下班都能碰見,碰見了就說兩句話,說完了各走各的,誰也不多糾纏。

有一天傍晚,沈知知關了店門,看見林秀秀蹲在巷子裡的路燈下面吃饅頭。

不是窩窩頭,是白麵饅頭。就著一塊鹹菜,吃得很快,像是趕時間。

沈知知走過去,在她旁邊蹲下。

“你就吃這個?”

林秀秀抬頭看了她一眼:“好吃。”

“饅頭配鹹菜,好吃什麼。”

“比窩窩頭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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