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 章 美霞10陸鹿就讀的是藝校,初高中一貫制,沒過幾年就透過特招進了滬市的專門藝術學院,專門攻讀聲樂,簡稱學唱歌。
在陸鹿看來,進這種專業學院,主要任務不是來學習來的,而是來拜碼頭,為了結識人脈。
上學的時候學生們也能工作,甚至可以創業。
陸鹿一入學就被藝術團的老師介紹給了師伯汪老師,剛一進校門,就開始給汪老師打工。
汪老師剛寫了幾首民族風格的歌曲,要找人錄小樣,陸鹿就給人家免費示唱。要是有單位或歌手來收歌,就直接聽她唱的錄音,合適就把歌買下來。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陸鹿是沒有報酬的。
但是打免費工也有好處,陸鹿趁機認識了很多專業人士。比如說作詞作曲的,玩樂器的,做發行的,廣電局的。雖然大家還不怎麼熟,但是相處多了,總會有幾分交情。這些人一個連著一個,可以織成一個未來娛樂圈的大網。
很快陸鹿就在作詞作曲課上,攢出了十幾首歌。歌已經譜好了,老師也給打了高分。要是不拿出來賺錢不虧了嗎?
於是陸鹿自己僱傭了幾個已經畢業暫時待業在家的師兄師姐,一起搞了配樂。和聲,借學校錄音棚把這些歌錄製了出來,嘗試釋出。
結果她發現內地歌曲發行稽核極嚴,要是沒有簽約大公司,個人根本不可能獲得音像書號和單曲編碼,所以她的歌也根本不可能合法的拿到市面上去出售。
她一個沒出校門學生弄的東西,人家大公司根本看不上,也不會籤你,更不會給你發。
就這些訊息,還是陸鹿透過廣電的師姐打聽到的,要不是陸鹿跟人家有點師門關係,連攔住自己的門檻在哪裡都沒有途徑知道。
陸鹿撓了撓頭,開始打聽在香港那邊發歌的渠道。
她感覺自己對那邊的娛樂產業生態比較熟悉的樣子。
很快,有個師兄介紹了一個在深圳做唱片公司的朋友彪哥給陸鹿。陸鹿請了假就直接飛深圳去了,並且帶去了自己已經制作好的母帶。
九十年代中期,深圳的唱片產業已經很火紅了,可惜那邊的國內唱片公司只喜歡引進發達地區的歌曲。不喜歡自己挖掘本土歌手,他們覺得內地製作的歌曲太土了,發行的風險也太大。
師兄介紹的那個彪哥聽了陸鹿的母帶之後,雖然也覺得歌曲的完成度很高,但投資風險還是太大了,不敢接下這個專案。
彪哥說,如果陸鹿願意自己投資,小小的灌製幾千張唱片,那他還是可以嘗試一下,幫忙發行的。
誒 ,真的是,陸鹿要是隻想自嗨,那何必跑這麼遠過這邊來呢?於是果斷拒絕。
彪哥也是個體面人,見幫不上忙挺不好意思的,就說晚上要請陸鹿去酒吧享受一把,賠個罪。
陸鹿覺得去酒吧喝酒算什麼賠罪,但買賣不成情誼在,所以也去了。
好在那是個清吧,大家只是聽歌喝酒談事情,沒有出現那種印象中亂七八糟的情形。
陸鹿聽臺上的歌手把一首英文歌唱得亂七八糟,一氣之下給酒吧老闆塞了錢,自己上去唱了。
當然,她是用臺上的電子琴自彈自唱的。唱的是跟剛才那個歌手的同一首歌。
她專業科班出身,外語也精通,一唱自然是把剛才那個歌手比得像坨垃圾一樣。
一曲終了,獲得了臺下觀眾的熱烈掌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