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還在洛杉磯的主要道路和社群入口設立臨時檢查站,檢查可疑車輛和人員,防止武器流入騷亂區域。
這些檢查站通常由國民警衛隊和正規軍混合編組,配備金屬探測器和無線電裝置。
同時,聯合特遣部隊與洛杉磯警察局、加州公路巡警和聯邦調查局(FBI)協作,共享情報以鎖定暴力活動的高發區域。
軍隊使用直升機進行空中偵察,即時監控騷亂動態,騷亂的強度迅速下降。
軍隊的高能見度巡邏和檢查站有效遏制了暴力活動,燒燬和搶劫事件顯著減少,部分社群恢復秩序。
其紀律性和專業性也緩解了地方警察與社群之間的緊張關係。
也正是因為正規軍的抵達,孫志偉才讓鄭家發收起了所有的RPG。
這玩意兒特殊時期應急用一用還行,真要搬出來說,他們也屬於非法持有重武器。
如今既然正規軍都來了,那暴亂就不算什麼了,所以,將剩餘的RPG和火箭彈收回來,也能避免進一步刺激洛杉磯市政府。
騷亂的第六天,市長布拉德利宣佈解除宵禁,騷亂正式平息。
事後統計,此次暴亂總共死亡63人,受傷數千人,有2300多家店鋪被洗劫,5000多棟建築物被焚燬燒燬,財產損失超過十億美元。
當然,那麼少的死亡人數,是在不計算被孫志偉收走的1000多具屍體的情況下統計到的資料。
可即使如此,死亡人數也應該也比這個數字多得多,但這就是警方對外的統一口徑報道。
美國政府已經習慣了陰陽資料的做法,為了不引起恐慌,隱瞞騷亂中的死亡人數這是慣例,也無可厚非。
事情發展到這麼嚴重的地步,而引起這一切事件的導火索,那位羅德尼·金和鬥順子後來怎樣了呢?
鬥順子的鋪子經過多次洗劫,後來被燒燬了,她本人也沒拿到任何補償。
據說她在5年緩刑結束後回了半島,最終銷聲匿跡。
而羅德尼·金的結局卻大為不同。
原本他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事發兩年前,他拿著一根鐵棍打劫了一家韓裔的店鋪,持械搶劫200美金被判了兩年刑期,剛剛假釋。
事發當天,他在朋友家通宵看球喝酒後違規醉駕,因為怕被警察攔截後,判定違反假釋條例重回監獄,只得瘋狂加速逃竄。
等被警察攔截後,羅德尼·金不僅沒有乖乖配合,反而藉著酒勁當場調戲現場的女警。
一個警察上前制止,他卻仗著膀大腰圓,沒兩下就把警察甩飛出去,還繼續撲向女警。
這就惹火了現場的其他警察了,他們用電棍的50多次電擊,讓羅德尼·金好好的醒了醒酒。
而這一段被錄影後,記者採用傳統手法將影片剪輯,將羅德尼·金抗拒執法的部分刪去。
然後他們再給影片配上熱門關鍵詞標題《非裔男子遭4名警察無情毆打》,以此製造新聞熱點,這才導致了後面的矛盾激化。
可現在說這些已經沒有意義,報紙和電視臺的做法並沒有違法。
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了言論自由,1964年《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確立了“實際惡意原則”。
。相真顧罔或假虛容知明明證須必,謗誹訴起若員人職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