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時間裡,孫志偉帶著施工隊東奔西跑,以平均1天熄滅兩口油井的速度快速推進。
因為孫志偉的超高效率,大大加快了科威特油田大火的滅火進度。
從第二個月開始,其他救援隊的準備工作都已經完成,工作效率開始大大增加。
到了第四個月的中旬,最後一口燃燒的油井大火正式被撲滅。
這次震驚世界,堪稱史詩級的救援行動才終於告一段落。
之後就是論功行賞的時間,羅伯特救援隊以成功撲滅220口油井大火而名列第一。
孫志偉的羅伯特集團也成功的獲得了22口油井的開採權,從此進軍原油開採行業。
其他各國的救援隊也各有收穫,國內的救援隊也因為撲滅了10口油井而獲得了一口油井的獎勵。
就在救援隊的隊長準備高風亮節的拒絕這次的獎勵時,孫志偉找了過來,他準備花錢買下這口獎勵油井的開採權限。
如果一開始領隊還能拒絕的話,當孫志偉開價2000萬美元后,他就再也無法拒絕了。
“掙外匯”在現在這個年代,幾乎是印在每個出國同志們腦海裡的執念。
用他們本來準備拒絕的獎勵油井開採權,換來2000萬美元的外匯,沒有哪個領隊敢說出拒絕的話。
不然的話,等回去後隊員們向上一彙報,他後面寫檢討都要寫斷手。
當然,如果直接拒絕獎勵的話,隊長就能做主,因為那是高風亮節,助人為樂不求回報,也能提升國內的名譽。
但要是賣出去,就必須回報回去由上面決定,這個他們可做不了主。
而且孫志偉也沒有坑國內的意思,2000萬美元差不多是一口油井兩年的純利潤。
當然了,如果國內持續經營這一口油井自然利潤更高,但那需要將持續耗費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都要計算進去。
那結果就不好說了,對國內來說,賣給孫志偉這並不是什麼虧本的生意。
果然,第二天國內就發報過來,同意了這次交易。
孫志偉也沒二話,直接打電話到深河的國泰銀行,將2000萬美元轉給了國內提供的中行賬號上。
羅伯特集團持有油井數量提高到23口。
之後他又拜訪了很多私人救援隊,並從他們手中收購到了另外12口油井的開採權。
至此,孫志偉成功的將羅伯特集團控制的油井數量提高到了35口。
就在各個救援隊紛紛撤離的時候,孫志偉卻留了下來。
他要跟科威特皇室再做一筆生意,那就是這次大火的善後工作。
不要以為700多口油井大火熄滅了,事情就算完成了,更麻煩的事情還在後面。
首先,在使用水源滅火的地區,巨量的水被用來冷卻和滅火。結果,混合著原油和有毒化學物質的廢水,直接滲入了沙漠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