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黎凡,2008年因參與一件文物販賣被判了三年。
因為家裡窮,拿不出錢託關係,即便是被冤枉也坐了三年,連減刑的機會都沒給。
這三年,我肋骨被打斷三根,手臂骨折數十次,學會最大本事就是抗揍,其次就是反擊。
不過每每關鍵時刻,都是一個拿著電棍的女獄警及時現身救我。
後來一個叫六爺的人找到我說道,“你的命是我的,記住了,只有掙到錢才能報仇,錢需要用腦子去掙,而不是蠻力。”
說完還把一本叫《地眼》的古書交給我,讓我好好讀,不懂的就問他,學會本領後會一飛沖天,榮華富貴。
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書,反正看著插圖很有吸引力,足足三年,我跟著六爺學會了書中的所有。
當我無可所學時,也就是我出獄的時候,六爺又告訴我,“想報仇先發財,你出去聯絡麻五,他會告訴你怎麼做,也會給你帶來第一桶金。”
我雖不知道六爺是幹什麼的,但沒他就沒我,是他在獄中保了我三年,所以他的話就是命令。
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麻五,因為我要找曾經坑害我的人報仇。
現實是殘酷的,六爺也沒告訴我去哪裡找麻五,甚至麻五是誰我都不知道。
為了打聽麻五,我只能選擇先回到之前城中村那邊住下,準備找熟人打聽。
兩百五的單間住著,對我來說能有個睡覺的地方就很不錯。
結果找了三天杳無音信,就在我灰頭土臉的往租房趕回,路過大進步村口那池塘時突然聽到有人喊救命。
本能的尋聲看去,見一堆人正圍著一個女人,那女人驚慌失措的向眾人求救,眼淚婆娑,這麼多人圍觀可卻無一人上去,哪怕問一句都沒有。
“救救我孩子,求你們救救我孩子,我給你們下跪了......”
無論女人怎麼求,這幫人依舊是麻木當吃瓜群眾。
我明白人在絕望時有多無助,當年我被判三年的時候就經歷過同樣的痛苦。
同情心驅使我衝上去,看到池塘中間正嘩啦啦的拍打著,是小孩落水。
眼看小孩快沉下去,我二話沒說脫掉外套跳進水裡朝小孩撲上去。
這水倒是沒多深,但下方是淤泥絆腳,很容易被絆住,當時只想著救人,管不了淤泥有多深,磕磕絆絆游到小孩前將其舉起。
小孩抓到救命稻草,抓住我雙手用力往上拱,這反倒讓我沒了支撐點,踩到淤泥就往水下沉。
本能的反應就是用力蹬,藉助浮力拼命的往岸邊遊。
就在我快到岸邊時,突然一腳蹬了個空,一股強大的力量拽住我就往下拉,整個身體突然失重快速下沉。
猝不及防一口水吞了下去,我趕忙單手拖著孩子並用力拽去,企圖掙脫這股力量的束縛。
可這股拽力好像是人為的,我越是發力,它拽得我越緊,還不停往水下拖。
眼看蹬不掉,我反手往腳下去抓,結果這一抓讓我汗毛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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