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第27章 開源節流,徹查貪腐(2)

作者:雨落未敢愁·2個月前

只能說是形似,無有神似。

「朕還沒昏聵到被宦官矇蔽的地步。」

朱由校終於表態了。

「遼東是要保住的,遼餉是要籌措的,邊關將士流血犧牲,我大明豈能拖欠糧餉?長此以往,士氣必定低迷,這是誤國事!」

朱由校的一句話已經是定調了。

錢要出。

但怎麼出,從哪裡出?

這才是要商議的,要解決的。

「陛下,臣僚之中,或有貪腐,然若以群臣俸祿出遼餉,則清廉之官該如何自處?難道陛下希望大明朝盡是貪官汙吏嗎?」

楊漣發出誅心之論。

然而

朱由校就等著他這句話了。

「朕知曉,都給事中乃是清廉之臣,朕自然希望滿朝文武,天下百官,具是如都給事中一般清廉,公忠體國,為國為民,然如今的大明許多官員,當真如此?」

被新君這麼一誇,楊漣就像是三伏天喝了冰鎮酸梅汁,簡直是爽到起飛。

他本就邀名,如今陛下此言,豈非成全了他楊漣的名聲。

朱由校的話語未停。

他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小抄,當著文武百官的面,名正言順的照本宣科:

「朕紹承大統,御極以來,夙夜兢惕,惟恐德薄難承鴻業。然邇者科道連章,直陳貪蠹之弊:或侵吞遼餉以肥私囊,或盤剝小民以媚權閹,甚至鬻官賣爵。私沒抄產。此等行徑,上負祖宗法度,下悖萬民仰望,實乃國蠹民賊!」

「昔《尚書》有云:『臣罔以寵利居成功。』

今朕決意廓清吏治:

一敕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會審,自三品以上悉核田產稅契,凡田過千畝而賦不及半者,以「詭寄」論罪;

二令十三道御史巡行州縣,嚴查火耗。羨餘。攤派,敢私徵一錢者,斬立決;

三許軍民實告貪官,凡舉發贓銀逾千兩者,賞其半,蔭一子入監。

朕聞漢宣帝誅霍禹而漢室振,宋太祖斬張瓊而禁軍肅。今大明綱紀弛壞,正需雷霆之力!

自王公至胥吏,倘有徇私舞弊。貪墨害民者,朕必親勾硃批,付西市顯戮,雖懿親勳舊不貸!

諸臣工其惕然省躬,共扶清明。」

朱由校話畢,文華殿中群臣肅然。

但卻沒有一個人敢上前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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