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悍孫》第三十章 馬皇後:雄英是上天賜予我們的寶貝!(1)

作者:季伯魚·3個月前

初聞「國債說」。

朱元璋思緒翻湧!

他正愁牢獄人滿為患,該怎麼處理呢!

大孫就給他提供了思路……

只聽朱雄英打了個補丁,繼續說道:「皇爺爺,這型別的債啊,可以歸為『贖罪債』,按那些人的罪罰輕重,定出具體數額,讓他們拿出白銀來買!」

「但買了債,不是免了罪,而是減輕一等,該革職的革職,該奪功名的奪功名,該杖責的杖責……」

「而這些人,大多是從旁參與的富裕家戶,比如糧長。鄉紳。基層小吏,不僅惜命惜家,而且藏有銀子。」

「給他們這個機會,拿真金白銀來贖罪,一來有了懲罰,百姓不會多說什麼!二來全部鎖進內承運庫,可以作為寶鈔的專屬儲備金!」

「如此這般,白銀有了,幾月光景,就能充斥寶鈔的底子。」

「至於那些罪大惡極的官兒,則不屬於此列,該殺殺,該剮剮,半分不饒!」

大明的白銀,很多都藏在士紳手中。

藉助郭桓案的東風,朱雄英這一招「絕戶計」,趕巧打在官紳大戶的命脈上。

事實上,早在先秦兩漢,就有類似的朝廷舉債!

比如周赧王,為了籌措伐秦軍費,於是向富戶借貸,立下券契,最後延伸出了「債臺高築」這個成語。

然以此計,則是換個方式的「劫富濟貧」,並不能長久。

想要規範國債,最終還需要形成有效迴圈,重建信用根基。

朱雄英補充道:「孫兒想的國債,除了贖罪債,還有承平生息債!」

「孫兒清楚,北邊養兵屯田,修治黃河,及救災諸等,全都要花銀子!」

「既然這樣,那就發行專門的承平債,讓富戶。鹽商拿白銀來買,咱們給他們定死年息!」

「比如買一百兩白銀的債,每年給予一定的利息,分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且能抵鹽引。抵商稅!」

「皇爺爺您瞧,這些型別的國債,說到底,就是把天下人手裡閒銀,變成寶鈔的壓艙石!更無需向普通人加稅!」

「再說第二個法子,目標正是各番邦……」

這還沒完,發現老朱坐直身子,聽得專注認真,並沒有反對。

朱雄英鬆了口氣。

他這皇祖父的性子,原就保守固執,極度反感向民間舉債!

若是那樣做了,自覺「朝廷失德無能」!

因此,才設計出了大明寶鈔,想著靠空手套白狼,解決財政困境!

但今時不同往日,且又形勢比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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