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過半,往事在筆尖回甘》第4章催繳押金(1)

作者:方憶lt·3個月前

方憶 修改於7.6

小美日記七——催繳押金

遠山手術後的第二天,醫院向我催繳手術費用。當時我己為半夜輸血耗盡隨身現金,加上連夜陪護未閤眼,兒子在外地上學,父母親人也不在身邊,實在無力籌措。第二天下午,主治大夫再次催促我聯絡單位送來兩萬元押金,或許他們誤以為有島城分行領導簽字的手術,就屬於公費醫療範疇。

恰在此時,分管行長帶著幾人捧著個小花籃來病房探望。他們簡單問候幾句,僅停留幾分鐘便準備離開,臨走還叮囑我聯絡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驗證。我抓住機會,在他們等電梯時向後勤服務中心主任說明醫院催繳押金的情況,坦言自己無力籌措,懇請他向領導請示能否由單位先行墊付。

然而,主任很快回復,呂行長表示行裡並無此類先例。後經我多次電話催促,他們單位才差人送來兩萬元押金。此後,主要領導再未親自露面,僅每隔幾天派工會人員詢問病情。這看似持續的關懷,反而加深了醫院對單位會全程負責的誤解,而當時遠山每日的藥費開支都高達數千元。

作為在職職工家屬,面對丈夫在工作期間發生的重大意外,我認為有必要與單位充分溝通協調。畢竟黎遠山仍是單位正式員工,在員工遭遇突發重大險情的關鍵時刻,理應啟動相應的應急保障機制。

而且當前社會普遍倡導人文關懷與責任擔當,在員工生命健康面臨威脅時,更需要單位積極履行應盡職責。

作為普通群眾,我雖未接受過系統的職業素養培訓,但始終相信現代企業管理理念中強調的風險共擔意識。面對員工的緊急救治需求,首要任務應是保障生命安全,後續再依規妥善處理相關事宜。期待單位能在合規框架內,積極協助解決眼前的救治難題,共同度過難關。

當我向黎遠山單位提出希望深入調查事故真相、強調應優先保障救治時,卻遭到這位分管領導態度強硬的回應。他一口咬定“事實己經調查清楚,黎遠山屬於擅自離崗”。

接著他還用訓斥的語氣質問守在病床前多日的我:“你們家屬為什麼還不抓緊籌錢?這麼長時間都在做什麼?這些天不過是在用我們行的錢。。。”

他說這話的時候,遠山的治療費用己累計近六萬元,其中包含向他們單位借款的兩萬元,以及職工自發捐贈的兩萬元。在借款過程中,他多次強調“島城工行從未有過墊付職工醫療費用的先例”。

我不由忿忿的想,面對如此嚴重的突發事故,他們行這樣的先例是否存在?這本就不應成為他們延誤救治的理由。

呂行長在電話中表示,單位己盡到相應責任,無需再負責後續治療費用。所謂“己做了很多”,實際涵蓋三個方面:

首先,關於借款流程,他們行針對兩萬元借款反覆研討不下五次才最終確定。該筆借款由後勤服務中心主任出具借條、這位分管行長簽字確認,隨後我也向他們行補打了借條完成的手續。

其次,在兩萬元借款繳付醫院後不久,院方再次催繳押金。經遠山兩個妹妹多次與工會主席(他自稱代表行黨委)溝通協商,數日後單位才送來職工捐贈的兩萬元款項。

此外,呂行長還曾提及,不少員工對“為何要給擅自離崗的職工捐款”存在疑惑,這番表態似乎暗示自願捐款行為存在爭議,也間接表明單位對後續救助持消極態度 。

除此之外,這位呂行長對我從自己單位借款的情況也調查得相當詳盡,言下之意是我並未將所有借款都投入其中,這樣的說法真是讓人寒心。

我如今每月的工資,扣除住房貸款後所剩無幾,而遠山的這次出了意外後,每月工資僅有幾百元。我們倆的工資加起來,甚至都無法支付他的營養費。兒子正在上大學,所學專業是美術,每年的學費和生活費高達數萬元。每年,父母和姐妹都會給予一些補貼,可如今,兒子下學期的學費和生活費依然沒有著落。

另外,讓職工為遠山的治療費用捐款本身就是錯誤的做法。任何一個單位在處理職工遭遇重大事故時,都應該有相應的解決辦法,而不是透過剝削職工的利益來解決問題。各類捐助本就紛繁複雜,員工那微薄的薪水又能應對多少呢?

尤其是在當今等級差異日益加劇的情況下,所以在此,我代表遠山由衷地感謝那些關心他的朋友和同事。

這位呂行長所說的“很多”事情中的最後一件,是宴請市醫保部門的相關領導吃飯,商討住院費用的解決辦法。這也是在醫院多次催促我繳納押金,而我自己又無力承擔,無奈之下多次向行裡求助後才有的結果。

然而,市裡醫保部門也只是和醫院醫保科打了個招呼而己,畢竟人家也有自己的規定,只有在出院後走醫保才能按比例報銷。因此,除去自己花費的部分,超出的那部分目前都是由醫院在墊付著,也難怪人家會不斷地向我討債。

至於遠山到底是如何出事的,我們至今都無從知曉。行長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調查得很清楚,黎遠山是擅自離崗。”然而,這樣的說法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要知道,當時可是上班時間,手下竟然有整整六個幹部同時離崗,而其中一個人還出瞭如此重大的事故!這位分管行長難道就沒有一點管理失職的責任嗎?出了事之後,難道不應該更加深入地調查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嗎?這不僅是對職工負責的態度,也是對整個單位的負責啊!

更讓人不解的是,工會主席居然說和黎遠山一同前往的那幾個人都寫了情況說明,而且都說沒有看到他是怎麼摔倒的。這怎麼可能呢?這麼多人在現場,難道就沒一個人看到嗎?這其中難道沒有什麼隱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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