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現場,那些轟動全國的大案》第191章 “羅圈腿”吳建臣—7(2)

作者:還是那座山·29天前

1978年,吳建臣因耍流氓,被處以兩年勞教。

勞教釋放後,他毫無悔改之心,依舊遊手好閒。

1983年全國嚴打期間,他再次因猥褻婦女,被判入獄服刑。

接連兩次牢獄改造,不僅沒能矯正他的扭曲心性,反而讓他愈發陰毒、狡詐、擅長偽裝。

刑滿出獄後,他表面上安分守己、娶妻生子,還在家裡擺了個攤修鞋,偽裝成一個老實本分的農村漢子。

沒人知道,這個看著憨厚普通的修鞋匠,卻是一個嗜殺的魔鬼!

他常年以進城採購修鞋皮子為藉口外出遊蕩,實則專門蹲守車站,物色孤身的外地女青年作案。

每次作案歸來,身上多出的陌生女裝、配飾,他都謊稱是收廢舊皮子順帶淘來的舊貨。

而他的第一次殺人,始於1990年。

當年他強暴了一名僅有一面之緣的陌生女子,事後懼怕對方報警揭發,狠心將人活活掐死,拋屍荒郊野外。

因為兩人毫無交集、互不相識,當年警方排查無門,案件便成了懸案。

一次逍遙法外,反而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

無人制裁的僥倖,讓他開啟了長達三年的連環屠戮之路!

1993年,他利用自己對保定地界的熟悉,瘋狂作案,短短半年便製造了九起震驚全省的姦殺大案!

而他的作案套路,始終一成不變:

蹲守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專門挑選涉世未深、孤身在外、無依無靠的外地年輕女青年。

靠著老實憨厚的農民外表、花言巧語的話術,以招工、找活、合夥做生意為誘餌,哄騙受害者跟隨自己前往荒郊野外。

施暴性侵之後,為了逃避追查,一律將女性殘忍殺害,再搜刮帶走所有財物、身份物品。

吳建臣落網之後,自知必死無疑,他也不再有任何隱瞞。

坐在審訊室裡,一字一句,親口供述了自己在保定犯下的第一樁血案。

那是1993年4月15日,下午西點多。

吳建臣像一頭蟄伏的餓狼,在人群中來回掃視,很快便鎖定了一個二十歲出頭、孤身一人、看著單純老實的外地小姑娘。

他裝作和善的本地人模樣,慢悠悠湊上前搭話,語氣既熱情又樸實:

“妹子,一個人啊?來保定幹啥的?”

小姑娘涉世未深,也沒什麼防備心,隨口回道:

“在家閒著沒事,出來隨便轉轉,想在保定找份活幹,啥活都行,能掙錢就中。”

吳建臣心裡馬上有了算計,立刻編起謊話:“那可太巧了!我自己做點小買賣,生意挺穩的,正好缺個靠譜點的幫手。你要是不嫌棄,咱倆搭夥一起幹,怎麼樣?”

外地小姑娘一聽,滿臉都是欣喜,連忙點頭:

”?腳落館旅個找我帶先能不能你,住方地沒晚今我,了對!活幹好好定一我,我帶肯是要你哥大。了法辦沒在實,了花就早錢的上,了天幾好來出我!了好太!啊以可“

:厚憨臉一得笑臣建吳

”。很得穩安,掏你用不租房錢分一,住裡店我去我跟就,我信是要你!啊錢花多館旅住“

。來下應答即當,備防無毫娘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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