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馬案,1870年一起震驚朝野的政治謀殺案,兩江總督馬新貽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客張文祥刺殺身亡。
而馬新貽,時任兩江總督,是清廷在鎮壓太平天國後,為削弱湘軍勢力而派往江南的封疆大吏。
有人說此案是湘軍高層指使,也有人說此案是江湖恩怨,更有人說張文祥是為太平軍報仇。
不管是何說法,重點只有一個,對張文祥的審訊過程異常艱難,張文祥對行刺行為供認不諱,此案結果成了鐵案。
而有一個幫派的情況差不多,只要你給錢,他們就幫你殺人,而且哪怕他們被抓,也不會把你供出來。
你從中文網際網路中能得知的那些幫派殘忍事蹟,他們都幹過,這個幫派就是13幫。
就和洪磊對洪有為的教育一樣,假如你在美利堅看到一個全身都佈滿紋身的男人蹲在你行進的道路上,離遠點。
如果你看到他靠近你了,二話不說趕緊跑,如果你跑的時候對方在追你,你就向上帝乞求你的體力比對方好吧。
但有些人顯然在美利堅生活了那麼久,還沒活明白。
協和會頭目之一,那曼,46歲,男,看起來就是一個白白胖胖,戴著眼鏡,下巴上留著一小撮鬍子的普通華人。
半夜1點左右的時候,他和往常一樣去便利店買菸,這個行為在過去的十幾年裡幾乎每隔幾天都會發生一次。
但這次,他沒注意到在街角吸菸的一個紋身男,先不要疑惑為什麼主角不動手?
因為洪磊在忙著處理另一邊的人。
其實這個時候看到紋身男的第一時間就該跑了,13幫的成員一般不會出現在這個區域的,他們的特徵太過明顯。
一般的紋身男一般只有手臂和胸膛有紋身,但13幫的成員往往身上全部都是紋身,你在他們身上幾乎找不到能紋新紋身的區域,這些紋身有英文,有骷髏圖案,還有刀槍。
這樣的人在國內怕是走在路上都會被警察叫去喝茶,哪怕在美利堅,他身上也無時無刻不在散發危險的資訊。
而他確實是個危險分子,如果用聯邦系統檢視他的資訊,就會知道他身上揹著三項謀殺指控。
那曼出便利店,剛拆開煙盒,走出監控鏡頭的視野區域。
那名13幫的成員就如鬼魅般走了過來,從背後用毛巾捂住了那曼的嘴,那曼剛察覺不對勁,口鼻中過量吸入的麻醉品瞬間使得那曼失去意識,身體僵直。
13幫成員拖著那曼那沉重的身體,就好像拖動野豬的屍體一般拉進巷子內。
接下來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甚至一度到了不能過審的程度,他首先在那曼的四肢上全部綁上止血帶,止血帶被綁得很緊,那緊實度足以讓人疼暈。
因為麻醉藥物的原因,此時的那曼完全察覺不到痛感,而那名13幫成員拿出了巷子裡的斧頭。
斧頭這東西好啊,比電鋸好,沒殺過人的可能不知道,電鋸砍人容易卡在肉裡,但斧頭就不會了,還能劈斷骨頭。
一斧頭劈下,因為止血帶的緣故,沒有出現血液飛濺的畫面,出血量並不致命。
三斧頭劈下去,那曼那粗壯的右腿就被砍了下來。
接著是左腿,又是三斧頭,骨肉皆斷。
然後是左臂,再接著是右臂,四肢盡斷,可那曼還是沒有因為流血過多而死,就目前的出血量,他至少還能活兩個小時。
但麻醉藥物可能代謝了一部分,全身上下撕心裂肺的疼痛把那曼喚醒,他睜開了眼睛,察覺到自己的處境後,想要發出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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