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利堅,我在美國當神父》第65章:石達開對得起太平天國(2)

作者:五更盧瑟·3個月前

可洪磊抬手壓在他的肩膀上,攔住他的動作。

「下午還有工作呢。」

禮拜日是一直持續到晚上的,這段時間會一直有人來做彌撒,不過現在是休息時間,丹妮絲終於能從側門進入教堂了。

洪磊正在準備下午要用的麵餅,丹妮絲走到食堂門口和洪磊打招呼。

丹妮絲雙手抱胸,倚靠在食堂的門框上玩笑道:「嘿,神父,能幫我做個告解嗎?我需要懺悔。」

洪磊一聽聲音就知道是丹妮絲,他當然知道他食言了。

「我知道,我知道,丹妮絲,我們約好的,但是今天你也看到了,我是個神父,我不能在禮拜日關門。」

就連洪有為這個在家沒做過什麼家務的大學生,都被洪磊使喚著幹活,從唐人街裡又搬來幾箱葡萄酒。

「中午好,舅媽。」

「哦,這孩子,他總是這麼有禮貌嗎?」丹妮絲可太喜歡這個外甥的性格了。

「你還不是他舅媽,而且他剛從中國來,口語還不夠熟練。」

洪有為這幾天其實已經知道他的口語和美利堅人的口語不一樣了,他在學校裡的時候,他的教授就說他的口語聽起來就像是中世紀的貴族,用各種複雜的詞彙組成了精美的語句。

比如說讓一個人離開房間,洪有為會說一大段話請那個人出去,而美利堅人只會指著大門說『OUT!』

這時,丹妮絲透過食堂的窗戶看到了後院的蘇珊,她沒有在幫忙,而是還在練棍。

「後院那個女孩是誰?」

「啊,你不說她我都忘了,我的教堂裡還有個義工!」

洪磊走到窗戶旁,朝後院大聲喊道:「蘇珊,立刻給我滾過來幫忙,快點,快點,快點!」

雖然知道不可能,可丹妮絲還是開玩笑道:「洪,你不會喜歡年輕的女孩吧。」

「閉嘴,丹妮絲,她才17歲,我不想被警察抓走。」

美利堅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非常嚴苛,而且神父。未成年人放在一起是會被特殊對待的,不管是小男孩還是小女孩。

洪磊塑造了二十年的神父形象都會在一天崩塌的。

「她是蘇珊,是我朋友的女兒。」

洪磊一邊把死麵麵餅推進烤箱,一邊解釋道:「她輟學了,現在在教堂裡做義工,她的父親希望讓我改變她的想法,重新回到學校學習。」

「哦~~我還以為你喜歡更年輕的,我25歲了,年齡是有些大。」

25歲的年齡自然稱不上年長,但西方人的外貌會偏成熟,所以在中國人眼裡,三十歲。四十歲就會顯老態。

「拜託,你如果不能幫忙的話就出去,這裡是食堂。」

洪磊今天真的很忙,沒時間和丹妮絲扯這些話題。

「好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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