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在路上之官路風雲》第120章 扶正(2)

作者:煙雨拾塵·3個月前

他絲毫沒有因為自己的聯絡員胡高違紀違法問題而顯得消沉或是憤怒,彷彿跟他八竿子打不著!

“老狐狸!”

“冷血無情!”

“可憐的胡高!”

“……”

這是所有參會人員對周建揚的評價。

大家對最後兩個議題頗為關注和期待。

一個是研究胡高的違紀違法問題。

區委常委會同意了區紀委對胡高違紀違法問題的處分決定。

經北江區紀委審查調查,北江區委辦公室原副主任胡高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親屬、朋友在工作調動方面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為親友承攬工程提供幫助,謀取私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貪汙罪。

區紀委給予胡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胡高因犯貪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胡高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胡高因犯貪汙罪、犯故意殺人罪,二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另外一個是研究有關人事問題。

因扶愛華的賬本里涉及了10多個處級領導和科級幹部,其中區人大、區政協5個副職領導是楚州市委管理的幹部,交由市紀委立案處理了,其他13個區直部門負責人則相繼被免職或調整崗位。

但最令人關心的還是關於江源瑤族鄉黨政領導班子的調整。

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凌晨,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書記(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重用)。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胡海東,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副書記,提名為北江區江源瑤族鄉人民政府鄉長候選人(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重用)。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黃進敏,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解除黨內警告處分,重用)。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武裝部長趙豔菲,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解除黨內警告處分,重用)。

副鄉長羅湖,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解除黨內警告處分,重用)。

副鄉長謝淳,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委員、宣傳委員、武裝部長(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重用)。

副鄉長向陽,任中共北江區江源瑤族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重用)。

鄉財政所所長劉珣理,提名為北江區江源瑤族鄉人民政府副鄉長候選人(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重用)。

鄉民政辦主任顏錚科,提名為北江區江源瑤族鄉人民政府副鄉長候選人(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重用)。

此外,黨委委員、常務副鄉長施展輝由於從區委組織部幹部室主任提拔到江源瑤族鄉還不滿四個月,沒有再往上升半級,但鑑於其在抗洪救災表現突出,特記三等功。黨政辦公室負責人葛蔚,因抗洪救災表現突出,解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正式“轉正”擔任主任。

已經在江源瑤族鄉呆了7個年頭的黨委委員、組織委員蘇曉駿特別想進城,希望結束與妻子兩地分居,找凌晨幫忙,被調整到區民政局任黨組成員、副局長,終於實現了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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