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在路上之官路風雲》第129 殺四儆百(2)

作者:煙雨拾塵·3個月前

“哎!果然是聽話的孩子有糖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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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大酒店18 樓“上海灘”娛樂城 333 包廂。

“書記,凌晨通知我們趕回去開會了。您看……”

郭新華忐忑不安地問。

“開會!開會!開XXXX!上午才開會,下午又開會!他是開會開上癮了吧!從山溝溝裡爬出來的鄉巴佬就是沒有格局!他還以為解放路街道跟那個鳥不拉屎的江源瑤族鄉一樣由他說了算嗎?關機!關機!大家都把手機關了!志鑫、興尉、小華,來,喝酒、喝酒,幹啦……”

喝得紅光滿面的彭濤澤不悅地大聲叫嚷起來。

原計劃是晚餐後再來“上海灘”娛樂城玩耍的,誰知彭濤澤今天受了什麼刺激,他的酒癮發作、精蟲上腦,於是帶著黃志鑫、周興尉、郭新華,直奔333 包廂!

“書記說的對,出來放鬆就要開心玩!關機!怕他個球!”

黃志鑫附和道。

“對,聽書記的,我們都關機!”

周興尉也點頭認可。

郭新華無奈,只得照做。

他端起茶几上的紅酒一飲而盡,隨即將身旁陪酒的小姐一把摟進懷裡,放肆地在人家身上到處亂摸、使勁抓。

彭濤澤、黃志鑫、周興尉見狀,露出一臉淫笑,紛紛舉杯喝酒,然後也將魔爪伸向自己旁的小姐。

瞬間,尖叫聲、吶喊聲、音樂聲……交織在一起!

在音樂和酒精的刺激下,包廂裡的男女上演著一齣出“活春宮”!

正當幾人忘我投入在“激情四射”的時候,包廂大門被人推開,只見楚州市公安局北江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所長趙傑領著20餘名警察和輔警衝進來。

衣衫不整的彭濤澤、黃志鑫、周興尉、郭新華等男男女女當場嚇得目瞪口呆,癱軟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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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彭濤澤、黃志鑫、周興尉、郭新華的違紀違法問題,北江區紀委和司法機關對他們4人進行了嚴肅追責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北江區紀委研究並報北江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彭濤澤、黃志鑫、周興尉、郭新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彭濤澤、黃志鑫、周興尉、郭新華因嫖娼,被處拘留十五日,並處5000元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彭濤澤、黃志鑫、周興尉、郭新華因犯聚眾淫亂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二年、一年。

彭濤澤、黃志鑫等4人的違紀違法問題雖然被北江區委宣傳部和楚州市委宣傳部花“大力氣”壓制下來,沒有被市外新聞媒體進行炒作和報道。

但這起“嫖娼醜聞”在楚州市和北江區的官場廣為流傳,還產生了不少負面影響!

解放路街道繼北江國際商貿城“拆遷自焚”事件後,被再次進入世人的視野裡。

解放路街道幹部職工的作風問題,遭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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