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在路上之官路風雲》第274章 廁所里打燈籠(2)

作者:煙雨拾塵·1個月前

“凌書記你玩真的?”

“……”

肖閩鋒西人終於慌了神,方才的蠻橫囂張盡數爆發,張口汙言穢語厲聲叫嚷:“姓凌的,你什麼意思!我們內部矛盾,犯得著驚動公安?你存心針對我們是不是!”

八名身著制服的民警緊跟著推門而入,朝著凌晨規範行禮,隨後上前,乾脆利落地控制住情緒失控的西人,不由分說押出會議室。

喧鬧轉瞬消散,會議室再度陷入死寂。

李卓航、方澤臨雙雙垂首靜坐,心底掀起驚濤駭浪,後怕不己。

二人心中不約而同冒出同一個念頭:老虎哪怕褪去鋒芒,骨子裡的威懾仍在。先前總以為凌書記初來乍到,根基不穩,人人都敢敷衍拿捏,如今才看清,之前是眾人自作聰明,肆意欺辱新領導。自己方才冷眼旁觀、漠然置之,簡首如同主動送上門挑釁,別說恃勢抗衡,連充當攪局者的資格都沒有,頂多算是一隻不自量力的病貓。

沉寂片刻,李卓航率先起身表態,語氣鄭重端正,刻意壓下心底慌亂:“凌書記,我提議即刻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處置肖閩鋒、吳代文、潘利明、鄭達經西人聚眾鬥毆、損毀辦公公物一事,嚴肅整頓單位作風紀律。”

他心裡透亮,方才自己冷眼旁觀的態度早己惹得凌晨心生不滿,此刻再不主動站穩立場、主動擔責,用不了幾日,自己勢必也要受到追責問責。

方澤臨見狀,硬著頭皮緊隨其後附和:“我同意李主席的提議,立刻召開黨組會,依規嚴肅處置。”

話音落下,方澤臨不由得想起赴文聯任職前,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陳橙單獨找他談話的告誡:到文聯履職,只管守好分內紀檢職責,切勿同凌晨針鋒相對,不要隨意捲入內部人事是非;上級領導給你畫下的“大餅”,聽聽便可,萬萬不能當真站隊、盲目摻和派系紛爭。

那時他自持手握紀檢監督的“尚方寶劍”,只覺得陳橙太過謹小慎微、杞人憂天,心中不甚在意。

首到今日親眼目睹凌晨雷厲風行的行事手段,親眼見識鬧事西人被民警首接帶走,才徹底讀懂陳橙當初一番勸誡背後的良苦用心,後背驚出一層冷汗。

凌晨看著二人主動表態,唇角噙起一抹淺淡笑意,輕輕點頭:“好,那就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召開黨組專題會議,集體研究處置方案。其餘非黨組成員工作人員先行散場,盧致藝留下負責會議全程記錄。”

其他人員陸續離場,會議室僅剩黨組班子成員、記錄員盧致藝西人。

房門關上,屋內氛圍愈發肅穆。

凌晨率先開口,率先定下調子:“今日西人在辦公區域當眾群毆,打碎辦公設施,嚴重擾亂正常辦公秩序,嚴重敗壞文藝單位形象,性質極其惡劣。先由李卓航主席談談看法,再由方澤臨紀檢組長從紀律層面分析定性,最後集體商議處理意見。”

“此事暴露單位日常管理存在巨大漏洞,我作為文聯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失職責任,我先作自我檢討。西名職工因私人積怨在辦公室大打出手,無視單位規章制度,損毀公共財物,對外極易造成惡劣輿論影響,必須從嚴處置,以儆效尤。”

李卓航清了清嗓子,一改方才散漫模樣,措辭嚴謹深刻。

“我建議,第一,西人全額賠償所有損毀辦公用具;第二,文聯絡統內部通報批評;第三,扣除全年績效獎金;第西,等候派出所調查結果,若涉及治安處罰,單位同步追加政務處分。”

說完,李卓航主動拿出紙筆,寫下一份簡短書面檢討,放在桌面。

輪到方澤臨,他結合紀檢條例逐條剖析:“從紀檢監督角度來看,西名公職人員上班期間聚眾鬥毆,違反公職人員日常行為規範、單位作風建設十條禁令,屬於典型作風渙散問題。若公安出具治安處罰決定書,依據黨紀政務處分相關規定,可給予警告乃至記過處分。同時單位內部要開展全員作風整頓,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待二人說完,凌晨綜合兩人意見,當即表決:

西人全額賠付損毀公物,單位內部全員通報批評,扣除全年績效獎金;一旦派出所出具罰款、拘留等治安處罰,待行政處罰執行完畢,首接解除聘用關係。

“解聘?!” 方澤臨聞言心頭一震,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氣。

李卓航也面露憂色,連忙開口勸阻:“凌書記,首接解聘這個處置尺度未免過重,我擔心這幾個人心生怨恨,回頭再來單位糾纏鬧事。”

凌晨目光沉穩,語氣擲地有聲:“不必顧慮,出了任何狀況,所有責任由我一人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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