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頭三尺有神明》第一百二十三章 富春居奇案21(1)

作者:北木南喬·2個月前

第一百二十三章 富春居奇案21

蕭寂也怒了。

“斷案看的是證據,而不是憑空想象,更不是依照個人喜好給人定罪。

郡王判的案,可曾好好調查過他們的死因,可曾步步推理,可曾聽嫌犯辯解?

就說木縣令之子,他是紈絝,他是好賭,他也確實會偷家裡的錢財。

可家人和親朋都說他是孝順的,他膽小怯弱,連雞都不敢殺。

可是殺死木縣令的兇器是一把斧頭對吧?幾乎將木縣令整個腦袋砍下來。

您覺得他殺完自己的親生父親後還能到賭坊去賭錢?被抓到時一點異樣都沒有。

這現實嗎?”

小郡王梗著脖子說:“那不過是他偽裝的假象,哪個殺人者會說自己殺人?

他就是個十惡不赦之徒!”

“好,那就換寧小姐自盡那起案子,她死在自己閨房中,上吊死的,楊朔如何闖入寧家殺人?

且不說其他,仵作難道驗不出她是自盡還是他殺?”

“自殺和他殺哪裡說得清?何況本就是因他而起,寧小姐為愛殉情,他如何能獨善其身?”

沈蘭忍不住插了一句嘴:“卑職相信,您府上的妻妾對您都是愛慕有加的,難不成您對她們也都事事有回應?

這也就罷了,那若是有個平民女子愛上了您,您也要娶她嗎?”

不娶就是忘恩負義?

小郡王眉頭緊鎖,“你一個女子,如何能說出如此冷漠的話來?”

沈蘭被噎了一下,深深吸了口氣才能壓下心中的憤怒。

小郡王沒什麼不好,他只要不碰案子,他就是個好人。

可他偏偏最喜歡查案。

真是讓人頭疼。

蕭寂言歸正傳,“先不提其他,牛大廚今日戌時從廚房出來,說是要回家,此時他已經飲下了一斤左右的桂花釀。

廚房眾人皆可作證,他離開時已經有了醉意。

喝過酒的都知道,酒勁上頭需要一點時間,他走在路上也遇到過其他人,都說他連路都走不直。

他天天喝酒,這種狀態大家見慣了,也就沒放在心上。

今天夜裡有霜凍,池邊溼滑,他走到水池邊時滑了下去,掙扎無果,溺死與池水中。

他的死亡時間能對得上,症狀對得上,大家的證詞也對得上,若是他殺,兇手如何完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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