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你是女主?可男主只愛我》第28章 試圖嫁入豪門的麻雀們破防了28(2)

作者:觸筆生風·3個月前

“顏緋今天教了我一首詩,她說叫《靜夜思》。我背給她聽,她誇我好聰明。其實我一點也不聰明,我只是想讓她多誇誇我。”

“顏緋今天穿了一件紅色的裙子,像電視裡的小公主。我覺得她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顏緋說她可能就要搬家了,要去很遠的地方。我問她能不能帶我一起走,她說不行,她說我要好好讀書,將來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我不想成為了不起的人,我只想跟她在一起。”

“她說過如果有一天離開,要跟我道別的,但是她沒來......”

日記到這裡中斷了幾頁,再往後翻,字跡明顯成熟了一些,但仍然帶著少年的青澀。

紙張也從田字格變成了橫線本,日期跳躍到了兩年後:

“今天我路過我們初遇的地方,我想她了。我坐在她以前坐過的臺階上,坐了一整個下午。我知道她不會回來了,但我還是忍不住等。”

“今天在學校裡,有個女生的背影很像她。我跟了那條街,才發現認錯了人。”

“我開始學畫畫了。我想把她的樣子畫下來,我怕我有一天會忘記她長什麼樣。”

顏緋一頁一頁地翻下去。

時間在紙頁間流淌,字跡從稚嫩到工整,從工整到成熟,從鉛筆到鋼筆到圓珠筆,本子換了一本又一本,但每一本的開頭都是同一個日期。

那是他們相遇的那一天。

她看到了他十五歲的日記,十六歲的日記,十七歲的日記......

他記錄了她離開後的每一年,記錄了他如何在街頭遠遠地看她一眼卻不敢上前,記錄了他如何在每一個寒冷的夜晚靠著關於她的回憶取暖。

十九歲那年:

“我做了第一單‘生意’。那個人該死,我不後悔。我用這筆錢租了一間乾淨的房子,買了第一臺電腦。我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光明正大地站在她面前,我希望自己至少看起來是體面的。”

二十西歲那年,他寫道:

“我終於再一次遇見她了,我想上去跟她說話,但她身邊己經有了其他人......”

“今天我遠遠地看了她很久。她在一家咖啡廳裡跟朋友聊天,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彎的,和從前一模一樣。我在咖啡廳外面站了兩個小時,最後還是沒有進去。我買了一杯她喝的同款咖啡,坐在路邊的臺階上喝完。很苦。但她喝的時候笑得那麼甜。”

二十九歲那年:

“她又有了想要相處的物件,可惜不是我。”

顏緋的指尖停在了那一頁上,久久沒有翻動。

她繼續往後翻,翻到了最後一本筆記本的最後幾頁。

“我知道我做的事情遲早會有報應。我不怕報應,從我走上這條路的那一天起,我就己經做好了準備。但我還是想再見她一面。我想讓她知道,那個在街角被她撿起來的小男孩,從來沒有忘記過她。”

“我設想過很多種結局。最好的結局是我遠遠地看著她幸福,然後悄無聲息地消失在人海里。但我是個自私的人,我做不到悄無聲息。我希望她記住我。哪怕是用最殘忍的方式。”

“所以我把毒囊藏在了牙齒裡。如果我還有機會見到她,我會在最後一刻咬破它。我要死在她懷裡,讓她永遠、永遠都忘不掉我。”

“阿緋,謝謝你當年撿到我。謝謝你給了我生命中唯一一段乾淨的時光。如果有下輩子,我想做一個普通人,在街角和你重逢。那時候我一定會大大方方地走到你面前,告訴你我叫阿七,是你的幸運數字七。”

顏緋合上了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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