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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天。
一早,手機上多了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顧先生你好,我是呂浩。我覺得我們有必要當面聊一次。今晚七點,萬達那邊的藍象泰餐廳,我請客。」
我看著這條訊息,想了十秒鐘。
然後回了一個字:「行。」
唐律師那邊我也通了氣。她說:“去可以,但全程錄音。他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是證據。”
錄音筆換了塊新電池,充滿電,揣兜裡。
晚上七點,藍象泰餐廳。
包間裡,呂浩已經坐著了。
沒穿上次那身商務範,換了件灰色休閒毛衣,眼鏡也沒戴,看起來想營造一種“兄弟之間坦誠相待”的氛圍。
桌上已經點好了菜,還開了瓶酒。
“來來來,坐。”他站起來,給我拉椅子。
我沒動,自己在對面坐下了。
他笑了笑,不以為意,給我倒了杯酒。
“顧城,咱們也算認識了。之前在你樓下那次,我態度不好,先給你道個歉。”
我端起酒杯,沒喝,放下了。
“呂浩,你約我出來,不是為了道歉吧。”
他頓了一下,然後笑了。
“爽快人。行,我直說。”
他兩手交叉放在桌上,身體微微前傾。
“然然那個人你瞭解,脾氣硬,面子薄。這事鬧到法院,她不會善罷甘休的。到時候打起官司來,一年半載的,耗精力、耗錢,對你未必有利。”
“你的意思是?”
“庭外和解。”他豎起一根手指,“我跟然然商量過了,我們出一個方案——”
他從旁邊的公文包裡抽出一張紙,推過來。
我掃了一眼。
「1. 顧城自願放棄旻悅文化40%股權;2. 周然一次性補償顧城人民幣80萬元;3. 雙方就公司經營事宜再無爭議;4. 離婚協議另行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