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警途》第110章 自費辦案(2)

作者:奉義天涯·1個月前

「那沒問題。我包裡有,我給你拿一片,我男朋友給我的。」小雅說著,從包裡拿出來了一個瓶子,給顧衡倒了一片。

顧衡拿起這個瓶子,簡單地看了看這瓶三無產品,接著收起這片藥,和小雅互留了聯絡方式就離開了。

這警情結束之後,顧衡帶著這片藥回了派出所,把警情彙報了一下。

「沒丟東西,那警情就結了。你這個藥,你是想化驗一下嗎?看看有沒有違禁品?」

董剛問道。

「這裡面大機率是西布曲明,這玩意以前是合法的,後來被禁止了。當然了,我說的這個禁止,不是說按照毐品管制那樣禁止,這個事歸環食藥來管。」顧衡解釋道。

刑警大隊有一個專門的中隊,叫「環食藥」中隊,專門處理環境。食品。藥品類案件。

「你說這些玩意我沒聽說過,估計咱們縣裡也查不了。你去化驗,最多能查出來這裡面含不含麻黃鹼什麼的。」董剛搖了搖頭。

「董隊,你們的想法都太傳統了,這個化驗,為什麼要在公安局化驗呢?我自己花一點錢,在淘寶找地方化驗不就是了?」顧衡覺得這是個小事。

「你自費?」董剛感覺有些跟不上顧衡的思路。

「是啊,沒幾個錢。我只需要查幾種目標成分就行了。」顧衡解釋道。

「你自費。。。那我不攔著你。」董剛深感震撼。

說實話,別看董剛做了多年公安,他卻完全沒有這種思路。

淘寶上找人化驗?聽著怎麼這麼不靠譜呢?

「反正我就這麼說一聲,那個小雅的狀態太差了,我真的懷疑這裡面有什麼特殊的東西。」顧衡想了想,「要是有結果我跟你說,沒有就算了。」

「你回頭把帳單發我,我看看能不能給你報了。」董剛決定動用辦案隊的錢,「但是,你自己找地方查可以,但這東西只能當線索,不能當證據。真查出問題,後面還得重新固定樣品,走正規鑑定。」

「我明白。這只是一個不規範但高效率的初篩。」顧衡點了點頭。

從董剛這裡離開,顧衡很快找到了合適的淘寶商家,然後喊了個順豐快遞上門取件,一小時內就把藥物寄了出去。

看著順豐快遞的人攬件離開,董剛感慨道:「你真的很適合當警察。這個東西,最快幾天能出結果?」

「明天。」顧衡說道。

「這郵寄來得及嗎?」董剛有些不解。

「這是次日達,明天中午就到了。等化驗結束,給我PDF文件,不用往回寄的。」顧衡解釋道。

這種民營實驗室效率很高,來單子了很快就會安排上。

「等這個文件發過來,即便沒什麼管制類藥物,你也發我一份,我回頭和夏所。王指導聊聊這個事情。」董剛覺得這個事情有必要和領導說。

顧衡這麼做,展現了一種辦案積極主動的精神,這種精神很值得鼓勵。尤其是顧衡在入黨考察期,這樣的事情,在王指導這裡是很加分的。

「好的。」顧衡沒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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