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戰死士兵的家屬應獲得 40 個月的軍餉作為補償。
假設一名士兵的軍餉為 30 塊大洋。
那麼總共需要支付 120 萬大洋。
這無疑是用極其低廉的價格買斷了士兵們寶貴的生命。
然而由於法幣的貶值,這 120 萬大洋實際的價值可能僅僅相當於 30 塊大洋。
也就是大頭兵兩年的工資而已。
如此微薄的撫卹金,自然引起了眾多士兵的強烈不滿和抱怨。
不僅如此戰鬥結束後,還需要對士兵們進行安撫以穩定軍心。
這又需要額外的開支。
綜合考慮下來一場戰鬥結束後。
僅僅是支付撫卹金和安撫士兵這兩項開銷,就高達 150 萬大洋。
而且這還不包括子彈、炮彈等戰鬥物資的消耗費用。
僅僅是隨隨便便地花費兩三百萬大洋,這還是往少了算的金額。
要知道按照雷霆軍的撫卹金標準。
雖然與國軍的 40 個月相比差距較大。
但發放的可是貨真價實的真金白銀。
而且是在原有工資基礎上翻了整整 100 倍!
比如說一名普通士兵不幸陣亡。
如果他只是個大頭兵,那麼將會得到 200 大洋的撫卹金。
而一名少尉陣亡的話,由於其一個月的工資是 15 塊大洋。
所以他的撫卹金則高達 1500 大洋。
不僅如此所有陣亡的人員都會被追授一級軍銜。
這意味著大頭兵會被追授為二等兵。
從而獲得 300 塊大洋的撫卹金。
少尉則會被追授為中尉,撫卹金也相應地增加到 3000 大洋。
再以中尉為例,一個月的工資是 30 塊大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