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2月2日,王興國坐船抵達了香港。
這時候的香港己經有了國內八十年代的模樣,港島、九龍核心街區成片多層唐樓,中環己經有十餘層商業樓宇。
街道上私家車、計程車、雙層巴士、電車密集,輪渡航運發達,啟德機場常態化國際航班。路邊商鋪、霓虹燈、沿街小攤密集得很。
不過這時候的治安就沒啥好說的了。
王興國看著拿著砍刀,棍棒,追著打的小混混們,嘴角抽搐了一下。
剛下船拿了假身份證件,來到了觀塘這邊,就看到了眼前的社團械鬥的這一幕。
王興國身上揹著五萬塊的港幣,這是他抵消了夜市場的欠賬,以及上交了夜市場的十五萬塊錢,才換回來的外匯。
他想弄什麼貨物都行,這邊走私船會幫忙弄回廣州,然後他再用火車拉回去。
不過王興國壓根就沒打算花錢去走私多少貨物,畢竟來到這裡了,他還會缺錢嗎?
王興國原本想去酒店入住,但是聽到一天房費就要二百港幣,真的讓他肉疼不己,就決定不住酒店了。
要知道這時候香港人一個月的工資,大概在一百幾十到七百塊左右,普通工人一百來塊錢一個月,高階白領也就六七百塊錢而己。
住一天就要花掉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太奢侈了,反正王興國捨不得花這個錢,他有空間可以住,壓根不需要擔心住宿的問題。
花錢買了一份報紙,王興國先研究了一下地圖,他要去做大買賣了!
他常常在想,都有空間了,啥時候體驗一把劫富濟貧的生活啊?
而他的目標,就是那些當權的鬼佬,畢竟別看什麼十億探長什麼的,其實他們就是手套,真正賺錢的還是鬼佬。
“喂,靚仔,你混哪裡的?”
王興國有點懵,自己只是在街頭看下報紙,怎麼有個看著凶神惡煞,一看就是古惑仔的傢伙,上來就問自己混哪裡的?
得益於粵語歌曲和電影,他能聽懂粵語,但不會說。
王興國搖了搖頭道:“我不是混的,大佬你認錯人了。”
聽到王興國的話,這傢伙更起勁了,拍著王興國的肩膀用蹩腳的國語問道:“你係不繫剛游水過來的?有沒有找到工作?你這身強體壯的,要不要跟我混?包吃包住,很有前途的喔!”
王興國有點哭笑不得,當古惑仔居然被他說成很有前途……
不過王興國想了想,自己有五天的時間弄東西,倒是可以跟著他一下,反正他還要想辦法弄車子,然後去找鬼佬和這些社團的人借點錢和東西花一花。
於是王興國點頭道:“大佬,我跟你混有好處嗎?”
壯漢拍著胸膛道:“當然有好處啦,跟著我混,吃香的喝辣的冇問題啦,我鹹溼東對兄弟一向都夠義氣,如果不是你運氣好,想碰到我這樣的老大都冇機會碰到的啦。”
王興國就這樣,跟著這個自稱鹹溼東的人走了。
聽著他吹好像很牛,但是到了社團的地盤後,王興國才發現上當了!
這撲街的地盤就只有一家飯館,兩個水果攤,還有一個賣魚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