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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地回頭,看到一箇中年男人正靠在門框邊,眼神黏膩地掃過我裸露的肩膀,嘴角掛著一絲笑。
我認出他的身份,是林芝意的遠方表哥。
“你幹什麼?”
我迅速拉好衣服,往後退。
他卻前進一步,色眯眯道:“芝意跟我提過你,說你條件不錯,就是家裡差了點。我離異,帶個孩子,是做生意的,你跟了我,不虧。”
我顧不上多想,渾身發冷,抓緊手裡的禮服朝門口衝。
他伸手來攔,我狠狠咬了他手背一口,趁他吃痛,拉開們逃了出去。
走廊裡人來人往,我幾乎是跑著撞進了人群。
“救命!”
我扯著嗓子大喊求救,周圍目光齊刷刷投過來。
林芝意和林墨軒聞聲趕來,跟在他們身後的,還有那個男人。
他捂著手背上的牙印,一臉無辜地嘆了口氣,“我就路過,她突然發瘋咬我。”
“我沒有!”
我的聲音在發抖,眼眶已經燙得快要盛不住淚。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
因為過於著急,我頭上的假髮有些歪斜,禮服皺亂,滿臉狼狽。
中年男人趁機開口:“你說我有問題,但你穿成這樣來參加婚禮,不就是想在婚禮上釣個金龜婿,好過豪門富太太的生活嗎?”
我張了張嘴,想要解釋。
就在這時,另一道聲音從人群裡冒了出來:“說起來,宋晚以前天天跟在林芝意屁股後面當跟班,不會是想借機接近墨軒吧?”
周圍響起幾聲意味深長的笑。
那些我以為已經忘記的流言蜚語,全部湧了上來,像潮水一樣把我淹沒。
是啊,在他們眼裡,我從來都不是林芝意的朋友,而是一個覬覦別人東西的可憐蟲。
就在這時,林芝意忽然鬆開沈墨軒的手臂,走到我面前。
“你們夠了!”
“晚晚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們誰再敢亂說一句,別怪我不客氣。”
她冷下臉,擋在我身前,像高中時替我搶回日記本那樣。
我看著她微微發顫的肩膀,恍惚間以為一切都沒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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