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完成了一半,下半身穿戴好後就變成了一條蘇格蘭男裙。
還有一大半拖在地上。
上半身的穿法很多,比如將長毯上部兩角打褶後插入後腰,胯前兩側各有一隻小口袋,身後懸一條「大尾巴」,上身不受包裹,適合夏天或幹活,但這種方式容易「拖尾巴」。
又比如「斗篷法」,直接將上一種穿法中的「大尾巴」甩到頭上形成一件斗篷,這種適合遮風擋雨或野外篝火旁取暖。
羅傑反覆比較後,採用了第三種「披肩法」,這也是最傳統正式的穿戴法—將上身多出的部分兩頭拉出一臂距離,然後各自繞過後背和右腋固定在左肩上,普通人家用皮繩將兩頭捆在一起,講究點的富貴人家會用精美的別針固定,但別針會損傷布料。
「披肩法」不僅美觀,更主要是它能在背後形成一個「大口袋」,日常出行可以將輕便隨身物品或備用衣服裝進去,妥妥的斜挎揹包,皮實耐用。
在過熱或需要幹活的時候,還可以直接把「披肩」放下來自然掛在腰間,沒有「大尾巴」也不會礙手礙腳。
之所以說這麼多,是因為羅傑發現這東西可不僅僅是一件保暖的衣物,由於羊毛本身含有的油脂,使得褶毯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再浸油後效果更佳,在陰冷潮溼和多雲易雨的北地這是一件遠足旅行的必備品。
而且兩碼寬五碼長的毯子展開以後,還可以野外搭建氈布帳篷或是將長邊對摺變成行軍睡袋,甚至還能變成裝載物品的「大包袱」。
妥妥的行軍野戰神器。
缺點就是耗費布料,貴。
尤其是高磅密織,帶花紋還染過色的布料,那不是日用品,是奢侈品。
這裡不是後世工業品氾濫的時代,普通平民即便在風調雨順的和平年代,也多是使用家庭作坊或乾脆自家女人紡織的粗布縫製衣物,或者最多買點壞布製衣。
就這,也不是人人都買得起。穿得上。
這個時代的衣物可是重要遺產,得傳幾代人。
哪怕羅傑前世,都聽過一家幾口共穿一條褲子的事情,更何況是在數百年前,窮鄉僻壤。戰亂頻繁的蘇格蘭。
不餓死就算上帝保佑了。
當然,對富農鄉紳和貴族們而言,一條褶毯也不算太奢侈。
囉嗦間,羅傑已經將褶毯穿好用牛皮細繩捆好了披肩,掛上獵刀。戰斧歸鞘,拉開房門順著石梯下到一樓。
看天色此時也就早上七點左右,但府邸的僱僕們已經忙碌了兩個小時。
半個小時前胖廚娘剛剛領著兩個助手將十個軍士。八個匠人。七個僱僕和三個船員的食物製作並分發完畢。
廚房裡的熱氣還沒散盡,大麥粥的糊味混著木柴的煙氣在走廊裡飄蕩。
早餐這個概念不是羅傑首創,但提供熱粥和大塊麵包絕對是一項難得一見的特殊福利。
在島上乃至其他所有地方,正式的早餐只是貴族或富戶的專享。
對於平民和貧民而言,農忙季節或許會早起後就著冷啤酒吃點昨日晚餐剩下的小半截硬麵包,但大多數時候他們只有午餐和晚餐。
奶屋莊園「公差」們的幸福感正隨著麥粥的熱量漸漸升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