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還沒說完,她的眼眶先紅了,“我還給你做了布鞋的,不過只做了一半,都怪我這陣子只顧著做紅薯幹,沒抽出時間給你做鞋......”
話越說越哽咽,最後周逢秋乾脆跑了出去。
“逢秋,別哭了,你先去做飯,我已經讓你哥去國營飯店買肉包子去了,給你妹路上帶著吃。”
周冬寧眼眶有些溼潤。
在現代她是個孤兒,突然有一天醒來,就有了觀氣面相的本事。
靠著這本事,她買了大平層,擁有五千萬的存款,雖然不多,卻也足夠她躺平。
睡一覺醒來就來到這個年代。
穿過來後雖然觀氣看相的本事還在,但每次用都要昏迷十來天。
第一次用的時候,是剛穿來時,她拉著那個把周建設留給原主的野菜湯喝了,並偷走家裡最後幾塊錢存款的林紅梅說:“你確定要走嗎?你會被那個殺豬匠打死的。”
林紅梅義無反顧的甩開她的手,頭也不回的跟著隔壁村的殺豬匠走了。
雖然林紅梅還沒被打死,但這幾年,林紅梅總是跑回來訴苦,身上臉上那傷痕,一看就下了死手。
以周冬寧的經驗來看,就算現在沒被打死,也是遲早的事。
後來她把一堆空間種的土豆堆在院子裡,迷迷糊糊的躺了十來天,身子才好。
去年,她猶豫再三,告訴村子裡的張嬸:看好你小孫子,不然他會掉到水裡淹死。
張嬸子沒聽她的話,孫子果真掉水裡淹死了,張嬸一家上門找麻煩,說都怪她烏鴉嘴。
她又昏迷十來天,那時家裡人都去山上找吃的,她差點被拍花子抓走。自那以後,她再也不敢用觀氣面相的本事。
看著家裡人為她忙前忙後,就算這次她又要經歷十來天昏迷的生活,也甘之如飴。
只希望三姐能把昨天她說的話記在心裡。
周家的早飯比過年還要豐盛,雞蛋羹,辣椒炒肉,玉米餅子,雞蛋紅糖水。
周冬寧強撐著,吃了不少,在周家幾人的注視裡,沉默著回了房間。
她找出紙筆,在紙上寫了幾行字。
終於在楊志剛和林桂蘭之前寫好了。
楊志剛鐵青著臉,一字一句的念著紙上的字:
“楊志剛夫妻自願接回女兒周冬寧回江城生活,需滿足以下條件:
1.不要求改名
2.楊家需支付周家一千元的感謝費
3.安排最好的學校,並支援任何學習相關的事物。
4.每月給予其10元零花錢,由其自由支配,不得干預。
”。住合人他其跟接不,間房獨單的好最線供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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