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草包探花》第137章 謚號為「戾」!(1)

作者:沙盤球·1個月前

「臣奉旨巡按大同。……」

「然代王鎮守大同十五年,北御韃虜,屢有戰功。洪武二十八年,韃靼犯邊,代王率護衛出塞,斬首百餘級。洪武二十九年,韃靼再犯,代王親冒矢石,督軍力戰,保大同不失。大同邊鎮,天下精兵所聚,代王在軍中威望素著,將士多願為之效死。」

「今若遽然削爵,械送京師,則大同將士必生疑懼。邊鎮軍心,繫於代王一身。代王去,則軍心搖;軍心搖,則邊備弛;邊備弛,則韃虜乘隙而入。臣恐削代王易,守大同難。」

「故臣竊以為,代王之罪,不可不懲;代王之用,不可遽奪。宜折中處置:削其王爵,降為庶人,但仍留大同,圈禁於代王府中。其護衛甲兵,收歸朝廷,另遣能將統之。其莊田財產,清核造冊,除酌留供養外,餘皆沒入官庫。」

「如此,則國法得伸,邊備不廢。代王既伏其罪,天下皆知陛下削藩之公;邊軍不失所依,韃虜不敢輕犯。一舉而兩得,懲前而感後。臣愚鈍,敢陳管見,伏惟陛下聖斷。」

朱允效看完,把奏章放下。

「黃師,希直先生,齊卿,你們看看這個。」

太監把奏章遞過去。黃子澄接過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看完了,他沒有立刻說話,而是又把第一頁翻回去,重新看了一遍。

齊泰在他後面,好奇得不行,不知道到底寫了什麼,讓黃子澄如此審慎。

「這個方敬,文筆倒是進步了。」黃子澄拈鬚道。

齊泰差點罵出聲。

黃子澄放下奏章:「陛下,方敬以前的奏章,臣也看過。滿篇大白話,囉裡囉嗦,一件事情翻來覆去說三遍,像是生怕別人看不懂。這篇不一樣。開門見山,先給結論,再列證據,最後給辦法。層層遞進,收放自如。雖然還是不愛引經據典,但至少能看了。」

「我猜,應該有人潤色了!」黃子澄肯定道,一語中的。

齊泰白眼快翻上天了,忍不住問道:「太常公,方敬之查到了什麼?」

黃子澄笑了笑,簡述了方敬的彙報。

「臣以為,可行。」

朱允蚊看著他,等他往下說。

黃子澄把奏章放在案上,指了指最後幾行。

「方敬說,削其王爵,仍留大同。這八個字,是關鍵。陛下,湘王的事,您也知道。荊州那邊報上來,朝中已經有人在議論了。說陛下削藩太急,逼死宗親。雖然都是些腐儒之見,但人言可畏。」「代王跟湘王不一樣。湘王的事,朝廷是派人去查,查到什麼?私印寶鈔。濫殺無辜,都是可大可小的罪名。結果湘王不等朝廷議處,一把火把自己燒了。他這一燒,天下人都覺得是朝廷逼死的。陛下有口難辯。」

「但代王不一樣。方敬這篇奏章,把代王的罪狀寫得清清楚楚。強佔民田,有魚鱗冊為證。侵吞公銀,有恆升號帳冊為證。毆傷人命,有苦主狀紙為證。行賄壓案,有推官受賄記錄為證。一樁一件,鐵證如山。」

「陛下用這些證據削代王,削得堂堂正正。誰說陛下濫殺宗親,就把這份奏章拍在他臉上,代王犯了這些罪,該不該削?如果該削,那陛下削他,就是依法辦事,不是濫殺。如果不該削,那你就是說,藩王犯了法可以不受懲處?這話誰敢說?」

朱允墳頻頻點頭。

黃子澄繼續說:「至於方敬建議把代王留在大同,臣也贊同。不是因為方敬說的那些邊備啊軍心啊,那些當然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

朱允效問:「那最重要的是什麼?」

「最重要的是,讓天下藩王知道,陛下削藩,削的是罪,不是藩。」

朱允效愣了一下。

黃子澄解釋道:「陛下,湘王的事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不是因為湘王不該查。是因為湘王查出來的罪名不夠硬,朝廷卻擺出了要削藩的架勢。諸王看了,會覺得朝廷是衝著「藩』去的,不是衝著「罪』去的。所以他們會怕,會疑,會覺得陛下要把他們趕盡殺絕。」

「但代王這個案子不一樣。方敬查出來的罪,實打實。陛下削他,削的是他的罪,不是他的藩。所以陛下可以把他留在大同一一王爵削了,人不走。讓諸王看看,陛下只懲有罪,不濫殺無辜。讓他們知道,只要他們安分守己,陛下不會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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