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那是我們村裡的一個瘋女人,身材體型和妹妹差不多,雖然有細微的差別,但是在我的操作下,沒有人能看得出來了。”說到這,鄭夢琪換了一種笑容,不是回憶起鄭羽琪時溫暖的笑,而是透露著猙獰。
“仔細說說你是怎麼做的。”
“我冷靜下來後,妹妹問我怎麼辦,她不想坐牢,更不想死,她提議把媽媽直接放進地窖裡,和爸爸的屍體放在一起,也算是讓他們團聚了。我本來也同意了這個做法,但這時候有鄰居來敲門,問我們家裡發生什麼事情了。因為他聽見我們家一直有爭吵聲。我沒有開門,隔著門告訴他媽媽喝多了。然後我就意識到這個辦法行不通,鄰居已經知道媽媽當晚在家喝多了,第二天人間蒸發很不合常理。於是我想到一個計劃,因為我從小到大都被人認為是一個很兇,很不好相處的人,因為我的長相和身材,這些人的刻板印象足夠讓我矇混過關。我讓妹妹放心,我會保護好她,讓她好好待在家裡不要亂跑。我去村裡逛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那個無家可歸的瘋女人。沒有人知道她是從哪裡來的,也從沒有人來找過她。她就每天在村子裡閒逛,吃點別人家不要的剩菜剩飯,我騙她說家裡有好吃的,她沒有任何懷疑就來了。我把她帶到我家裡,直接讓她去二樓吃了一頓飯,然後還讓她洗澡,在妹妹的房間換衣服。她很感激我,我又把她騙到廚房去,但她看到廚房的屍體後嚇得想要逃走,我抓住她,用擀麵杖砸她的腦袋,一直砸到她不動了為止。為了混淆警察的視線,我也用斧頭把她劈得亂七八糟,然後把她的屍體和媽媽的屍體打亂,我對警察說是我想把他們拼起來,但已經分不清誰是誰了,他們相信我就是這樣的人。”鄭夢琪說到這聳聳肩,“大家都怕我,覺得我面目可憎,所以我做什麼壞事他們都覺得是合理的。”
“為了讓鄭羽琪有足夠的生活費,所以你第二天把股票賣了才自首,對嗎?”
“不僅僅是這樣,我還需要佈置案發現場,把瘋女人來過我家的痕跡抹去,但她留在妹妹房間裡的指紋我沒有擦,我看過小說,警察可能會檢驗指紋,屍體的指紋和房間裡的對得上,他們就會認為這個人就是妹妹。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很複雜,我要保證不出任何紕漏。然後我把自己所有的錢都給了妹妹,讓她當晚就走,不要跟任何人說。我囑咐她等股票交易成功後,快速把錢轉出來備用,第二天早上我賣了股票就打電話自首了,然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絡過,也不知道她在哪裡。”
“為什麼不一次性把股票賣完?”
“當時想著還是要留一部分錢以備不時之需,萬一她被人騙了呢?但後來覺得這樣也很被動,錢花完了也沒法再取了,她一旦操作股票賬戶,肯定會暴露。不過已經來不及了,我被抓後積極承認罪行,只能默默祈禱她不要傻到去動股票賬戶裡的錢。”
“陳雅在外面幫你還了20萬的網貸,你知道嗎?”
“嗯?這我還是頭回聽說。”
“有機會記得把錢還給她。”
“你真愛開玩笑,我還有什麼機會?案子重審的話,我可能會改判死刑吧?畢竟我從過失殺人自首,變成了故意殺人並且包庇犯罪。”
“你在裡面沒少學法律,不覺得學得有些晚了嗎?你為了保護妹妹,對那個無家可歸的女人的所作所為,應該值得重盤吧?”
鄭夢琪不置可否。我和老胡要離開的時候,她說:“如果找到妹妹,可以讓我見見她嗎?”
“會的。”我說,“應該有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