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荒年:從撿個嫂嫂開始豐衣足食》第113章 七八個身穿皂衣(1)

作者:川上行·4個月前

第113章

七八個身穿皂衣、腰挎鐵尺鎖鏈的衙役,在一個穿著青色官服、面白無鬚、眼神精明的中年書吏帶領下,將小院門口堵得嚴嚴實實。那書吏,正是趙地保在縣衙刑房當差的遠房表兄,吳書吏。他身後,還有幾個鼻青臉腫、指著胡三咬牙切齒的趙家子弟作為“苦主”和“人證”。

吳書吏眯著眼,打量著走出來的胡三,看到他吊著的右臂、蒼白的臉色,以及......靠在門邊那把官制腰刀,眼中閃過一絲驚疑,但隨即被陰冷取代。

“你就是胡三?”吳書吏聲音尖細,帶著官腔,“有人告你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兇,殘殺村民趙錢,重傷趙地保,罪惡滔天!本吏奉命前來拿你歸案!識相的,乖乖束手就縛,免得皮肉之苦!”

胡三站在門口臺階上,目光平靜地與吳書吏對視,聲音不大,卻清晰傳遍全場:

“差爺怕是弄錯了。昨夜之事,乃趙錢聚眾搶奪州府周騎曹大人親賜於在下之官物賞銀,並持械圍攻,意圖殺害有功義民。

在下被迫自衛,依《大雍律》將其格殺。何來‘行兇’之說?至於趙地保,乃是聽聞其子罪行,急怒攻心,自行昏厥,與在下何干?”

他指了指身後的幾位老人:“昨夜之事,村裡多位長者皆在,可為佐證。州府周騎曹大人嘉獎在下的文書與地契賞賜,不日即到。差爺若不信,可在此稍候幾日,待州府使者到來,一切自有分曉。或者,差爺可派人去州府兵曹詢問周琛周騎曹大人,一問便知。”

胡三這番話,不卑不亢,有理有據,更是再次丟擲了“周騎曹”和“州府嘉獎”這兩張王牌,直接將矛盾引向了縣衙與州府之間可能存在的管轄衝突和情報不對稱。

吳書吏臉色頓時變得難看起來。他接到趙家報信,只聽說一個獵戶發狂殺了趙錢,打昏趙地保,本以為是個簡單的鄉下械鬥命案,自己帶人來就能輕鬆拿下,回去也好在趙家那裡再撈一筆。可萬萬沒想到,這獵戶不僅兇悍,還如此能言善辯,更扯出了“州府騎曹”、“官賜”、“有功義民”這些他完全不知情、也絕不敢輕易否定的名頭!

如果胡三說的是真的......那他今天來抓人,就成了“誣陷有功義民”、“干擾州府嘉獎”,這罪名他可擔不起!周騎曹雖然只是州府武官,品級未必多高,但正是他的頂頭上司——縣令大人,也絕不願輕易得罪的實權人物!

吳書吏心裡打起了鼓,眼神遊移不定。他看了看胡三身後那幾位在村裡頗有威望的老人(他們雖然沒說話,但沉默本身就是一種態度),又看了看胡三腰間那把樣式特別的刀和蒼白卻鎮定的臉,再想到趙家報信時語焉不詳、只強調胡三兇殘卻未提“官賜”之事......他意識到,自己可能被趙家當槍使了,捲進了一個棘手的漩渦。

“這個......你說周騎曹嘉獎於你,可有憑證?”吳書吏語氣軟化了些,但仍帶著質疑。

“官銀在此,官刀在側。周大人麾下王副將可作證,州府兵曹應有記錄。”胡三從容道,“差爺若覺不足,可在此等候,或派人去州府核實。但在州府明令到達之前,在下乃受周大人庇護之有功義民,依律,非有州府或更高明令,縣衙無權隨意拘拿。差爺,您說是不是這個理?”

吳書吏被堵得啞口無言。大雍律法確有規定,受上級官府嘉獎或徵調者,在嘉獎或任務期間,地方官府不得擅自處置,需協調或請示。這原本是為了保障軍功和特殊任務執行,此刻卻被胡三巧妙地用來自保。

他騎虎難下。抓?萬一胡三所言非虛,後果嚴重。不抓?趙家那邊無法交代,自己面子也掛不住。

就在這時,一個衙役忽然從村口方向快步跑來,在吳書吏耳邊低語了幾句。吳書吏臉色又是一變,抬頭看向村口大道。

只見一騎快馬正疾馳而來,馬上騎士身著州府驛卒服飾,背插令旗,口中高喊:

“州府急令!傳騎曹周大人鈞令!胡家村義民胡三,勇烈剿匪,功勳卓著,特賞銀二十兩,良田十畝!令到之日,即行撥付!地方官府需妥善安置,不得有誤!阻撓嘉獎者,以抗命論處!”

嘹亮的傳令聲,如同春雷,滾過胡家村上空,清晰地傳入每一個人耳中。

小院門口,一片死寂。

吳書吏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如紙,額頭冷汗涔涔而下。

胡三的嘴角,那抹極淡的笑意,終於緩緩擴大。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