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塵坐在椅子上沒動。
他拿起桌上的半瓶礦泉水,那是剛才那個年輕民警留下的。
擰開。
喝了一口。
“我走了,隔壁那傻小子怎麼辦?”
“他?”
葉櫻紅冷笑一聲。
“把人打成重傷二級,肋骨斷了兩根,腦震盪,軟組織挫傷。這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
“哪怕事出有因,防衛過當是跑不了的。”
“他得留下,走程式。”
“那我也不走了。”
蕭塵把水瓶放下,甚至調整了一個更舒服的坐姿,二郎腿翹得老高。
“我不走。”
葉櫻紅以為自己聽錯了。
“你有病?”
這地方還有人賴著不走的?
多少人為了能出去,恨不得跪下喊娘,這人倒好,把審訊室當賓館了?
“我有藥,你有嗎?”
蕭塵笑了笑,從兜裡摸出煙盒。
剛想點,看到牆上那個大大的“禁止吸菸”標誌,又把煙塞了回去。
“那是我的兵。”
蕭塵收起笑容,指了指隔壁那堵牆。
“雖然退伍了,腦子也不太好使,但他還是我的兵。”
“當長官的,把手底下的兵扔在局子裡自己跑路,這事兒要是傳出去,我以後還怎麼在道上混?”
葉櫻紅看著他。
那張臉很平靜,甚至帶著點無賴相。
但她說不出反駁的話。
這種雖然不合規矩,但卻透著股子江湖義氣的做法,莫名地讓她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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